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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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3]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計劃單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為規范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1號)及有關規定,我們組織制訂了《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報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2年第42號,標準號:GB/T 29424-2012),并于2013年7月1日實施。
《規范》在涵蓋企業年金業務全程數據交換內容、體現企業年金基金常用的管理方式基礎上,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對企業年金基金運作中涉及的數據交換內容、接口格式、參數定義、相關術語等做出統一規定,規范了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行為,有利于降低數據交換成本,控制數據交換風險,提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效率。各地人社部門、企業年金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實施《規范》的重要意義,準確理解其內容和要求,積極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各管理機構要準確理解《規范》對業務流程、數據集、數據項、交易類別定義等內容,對單位原有系統的業務功能、類別定義、實現邏輯等進行認真分析,在此基礎上開發數據接口,將內部業務流程、數據集、數據項轉化為標準的業務流程、數據集和數據項。數據接口的開發可以通過現有系統升級,也可以建立獨立的數據交換系統,但在應用前,有數據交換關系的機構之間要充分溝通、確定雙方需要遵循的業務流程。
《規范》未對信息傳輸加密問題做出規定,建立接口的雙方需要根據雙方對信息安全的具體要求和雙方業務系統的支持能力確定對傳輸內容的加密機制,確保信息安全。
為了推動《規范》的貫徹實施,我們起草了《<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實施指引》。各管理機構要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在實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基金監督司溝通。
附:《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實施指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4月7日
附件下載: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實施指引.doc
http://www.mohrss.gov.cn/shbxjjjds/SHBXJDSzhengcewenjian/201304/P020130410310326989086.doc
附: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實施指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3年4月
目 錄
1. 規范的使用范圍 2
2. 規范的實施原則 2
3. 基本業務流程 2
3.1. 計劃建立 2
3.2. 信息變更 3
3.3. 繳費處理 4
3.4. 權益分配 5
3.5. 待遇支付處理 5
3.6. 轉移處理 5
3.7. 投資處理 6
3.8. 管理費支付 7
3.9. 報告及信息披露 7
3.10. 其它處理 7
4. 建議實施步驟 7
4.1. 系統接口實現 8
4.1.1. 差異化分析 8
4.1.2. 建立對應關系 8
4.1.3. 確定實現方案 8
4.2. 數據傳輸實現 8
4.2.1. 確定業務流程 8
4.2.2. 配置接口內容 9
4.2.3. 確定數據形式 12
4.2.4. 確定加密機制 12
4.2.5. 確定傳輸渠道 12
4.2.6. 接口聯合測試 12
4.2.7. 接口正式實施 12
5. 小結 13
規范的使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計劃和基金的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之間數據交換,監管機構、委托人和其他相關機構可參考使用。
此處所指“受托人”包括法人受托機構,也包括承擔受托管理職責的企業年金理事會。
規范的實施原則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的實施遵循如下三點原則:
一是從業務需要出發的原則。《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規定的數據交換內容涵蓋了企業年金基金運行的絕大部分環節,但具體到實施層面則需要接口雙方根據業務需要選擇使用。選擇過程中需要考慮業務量、對人工操作的可替代性和系統開發成本等因素,進而確定交換涉及的數據內容,并在使用過程中根據業務發展的情況逐步調整。
二是對業務運行的輔助性原則。通過數據接口實現的信息交換只是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之間信息交換的一部分,有些信息無法完全通過數據接口方式實現傳遞。因此即使各機構按照規范要求建立了數據接口,雙方的業務運行也不能完全依賴數據接口,而是應將數據接口視為業務運行的輔助性手段。
三是逐步適應的原則。《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是根據我國企業年金業務發展初期業務探索積累的經驗制定的。隨著企業年金業務的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企業年金行業各機構業務經驗的積累,業務運作模式也會隨之不斷完善,規范的內容也會相應調整。一方面,建立接口的雙方機構需要在業務運行過程中逐步適應規范化、自動化的信息傳遞;另一方面,數據交換規范也會隨著業務發展的需要而不斷完善。
基本業務流程
規范定義的4類、62個數據集基本涵蓋了企業年金計劃從建立到運行各個環節相關的業務內容。數據集設置對應的基本業務流程分述如下。
計劃建立
計劃建立是指新的企業年金計劃初始建立的過程。在計劃建立環節,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需要完成計劃、企業、個人等各類信息的記錄和相關賬戶的開立。計劃建立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101 計劃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2 投資組合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3 服務機構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4 企業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5 企業投資規則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6 個人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7 受益人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以上數據集中,“投資組合信息”、“服務機構信息”兩類信息從屬于“計劃基本信息”,這三類信息共同構成完整的年金計劃信息;“受益人信息”從屬于“個人基本信息”,這兩類信息共同構成完整的個人信息。
以上數據集中,通過數據項“交易類別”體現業務類型,“交易類別”為“新增”時表示信息建立。
計劃建立環節的基本流程為:
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受托人或者賬戶管理人進行計劃建立的業務受理。例如:受托人將計劃相關的各類信息發送至賬戶管理人,賬戶管理人進行信息記錄并向受托人返回記錄結果,受托人進行確認和審核。
計劃在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投資組合、服務機構、企業、企業投資規則、個人及受益人信息的新增處理同樣適用此流程。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中規定,計劃建立環節,受托人與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是否傳遞相關信息由數據傳輸雙方自行約定。
信息變更
信息變更是指在企業年金計劃的日常運行過程中,對計劃、企業、個人相關的各類信息進行變更的處理。信息變更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101 計劃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2 投資組合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3 服務機構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4 企業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5 企業投資規則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6 個人基本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107 受益人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以上數據集中,通過數據項“交易類別”體現業務類型,“交易類別”為“修改”時表示信息變更。
信息變更環節的基本流程為:
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受托人或者賬戶管理人進行計劃相關信息變更的業務受理。例如:受托人將變更后的各類信息發送至賬戶管理人,賬戶管理人進行信息記錄并向受托人返回記錄結果,受托人進行確認和審核。信息變更時,只需要將變更項目的內容填上即可,不變更的項目可為空。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中規定,信息變更環節,受托人與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是否進行相關信息變更處理由數據傳輸雙方自行約定。
繳費處理
繳費處理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向委托企業及員工收取年金繳費并記錄賬務信息的過程。繳費處理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01 繳費申請匯總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02 繳費申請明細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03 繳費通知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04 繳費通知明細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05 繳費收賬通知 受托人→托管人
0206 資金到賬信息 托管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07 繳費確認信息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08 實收繳費匯總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09 實收繳費明細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10 繳費投資分配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以上數據集中,“繳費申請明細”從屬于“繳費申請匯總”,“繳費通知明細”從屬于“繳費通知”,“實收繳費明細”從屬于“實收繳費匯總”。
繳費環節的基本流程為:
受托人向賬戶管理人發出委托人提交的“繳費申請匯總”和“繳費申請明細”信息,賬戶管理人在完成應繳處理后,向受托人發出“繳費通知”及相應的“繳費通知明細”;受托人根據繳費通知中的應繳金額向托管人發送“繳費收賬通知”,托管人在收到繳費款項后向受托人發出“資金到賬信息”。受托人根據應繳金額和實際到賬金額的匹配關系向賬戶管理人發送“繳費確認信息”和“資金到賬信息”。賬戶管理人完成應繳與實繳的匹配處理,向受托人返回“實收繳費匯總”和相應的“實收繳費明細”。該期新增繳費進行首次投資組合買入處理后,賬戶管理人向受托人發出“繳費投資分配”信息。實際數據交換流程須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進行。
數據集“資金到賬信息”也可由托管人直接發送到賬戶管理人,賬戶管理人依據“資金到賬信息”和受托人提供的“繳費確認信息”進行到賬資金記錄和到賬匹配。
權益分配
權益分配主要指企業公共賬戶的權益分配處理,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11 權益分配通知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12 權益分配明細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權益分配的基本流程為:
根據委托企業的意愿,受托人向賬戶管理人發送“權益分配通知”和相應的“權益分配明細”,或賬戶管理人直接生成權益分配明細,由賬戶管理人進行分配處理。
待遇支付處理
待遇支付處理是指根據委托企業和個人的支付申請對個人的年金資金進行的待遇核算和資金支付處理。支付處理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13 支付申請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14 支付明細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15 支付指令及反饋 受托人→托管人→受托人
以上數據集中,“支付指令及反饋”通過數據項“交易類別”體現是指令發送還是指令反饋。
待遇支付處理的基本流程為:
受托人向賬戶管理人發出委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請”信息,賬戶管理人完成支付處理后,向受托人發出“支付明細信息”,受托人根據支付明細信息生成“支付指令”,發送至托管人,托管人完成支付劃款處理后,向受托人發送“支付指令反饋”。實際數據交換流程須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進行。
待遇支付處理中,不同的受托和賬戶管理機構根據其管理制度要求可能規定比較繁雜的審批流程。《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暫未包括這些中間審批過程中的信息傳遞。
轉移處理
轉移處理是指年金計劃在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企業職工在賬戶管理人之間、企業之間轉移或離職轉保留的處理。轉移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16 轉移申請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17 轉移報告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0222 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受托人←→托管人
對于職工在兩個企業之間調動工作的情況,“轉移申請”數據集中同時體現轉出和轉入企業信息。轉入處理不使用單獨的信息傳遞。
轉移處理的基本流程為:
受托人向賬戶管理人發送委托人的“轉移申請”信息,賬戶管理人完成轉移處理后,向受托人發出“轉移報告”;如涉及計劃間資產轉移,受托人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指令。實際數據交換流程須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進行。
轉移處理中,不同的受托和賬戶管理機構根據其管理制度要求可能規定比較繁雜的審批流程。《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暫未包括這些中間審批過程中的信息傳遞。
投資處理
投資處理是指企業年金基金相關投資組合的買賣處理以及投資管理。投資處理環節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18 資產估值信息 投資管理人←→托管人
托管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托管人→賬戶管理人
0219 資產估值明細 投資管理人←→托管人
托管人→受托人
0220 投資成交匯總及預匯總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
受托人→托管人
受托人→投資管理人
0221 投資成交匯總(企業級) 賬戶管理人→受托人(→投資管理人)
0222 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不涉及投資戶時:受托人←→托管人
需要向投資戶劃入資金時:受托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
需要從投資戶提取資金時:受托人→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受托人
0223 交易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投資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
0224 資金調節表信息 托管人→投資管理人
以上數據集中,“投資成交匯總及預匯總”通過數據項“匯總類別”體現是“匯總”還是“預匯總”。“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和“交易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通過“交易類別”體現是指令發送還是指令反饋。
投資處理環節的基本流程為:
在約定的預匯總日,賬戶管理人對本成交周期內,截至預匯總日的各類投資買賣指令進行預匯總,向受托人發出“投資成交預匯總”信息。估值日,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完成估值,向受托人發出“資產估值信息”及“資產估值明細”,受托人確認后向賬戶管理人發出“資產估值信息”及“資產估值明細”,在成交日,賬戶管理人完成成交處理,在約定時間向受托人發出“投資成交匯總”及“投資成交匯總(企業級)”。受托人收到投資成交匯總后,生成“資金劃撥指令”,發送至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在日常的交易過程中,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通過“交易資金劃撥指令”和“交易資金劃撥指令反饋”完成交易資金劃撥處理,并按日核對“資金調節表”信息。實際數據交換流程須按照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相關流程約定進行。
管理費支付
管理費支付指向企業年金計劃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的處理過程,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22 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不涉及投資戶時:受托人←→托管人
需要從投資戶提取資金時:受托人→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受托人
管理費支付的基本流程為:
如需從受托戶支付管理費,則由受托人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指令”并接收對方反饋;如需從投資戶支付管理費,則由受托人發送“資金劃撥指令”給投資管理人,由其核對并準備頭寸后發送托管人,托管人在執行完畢后反饋受托人。
報告及信息披露
《規范》章節5.2.3和5.2.4中定義了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中報告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數據集,在約定的報告期結束后發送至其他管理機構、委托人或監管機構。
其它處理
在《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中,其它處理涉及兩類,包括受托財產托管賬戶的利息收入信息傳遞和企業公共賬戶的權益分配處理,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代碼 數據集名稱 傳輸方向
0211 權益分配通知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0212 權益分配明細 受托人←→賬戶管理人
上述兩類業務涉及的基本流程為:
對于權益分配處理,根據委托企業的意愿,受托人向賬戶管理人發送“權益分配通知”和相應的“權益分配明細”,或賬戶管理人直接生成權益分配明細,由賬戶管理人進行分配處理。
建議實施步驟
為了方便各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按照數據交換規范進行年金業務信息傳遞,建議通過下列工作步驟,確保數據交換規范能夠順利實施并能有效地提高雙方的業務運行效率。
系統接口實現
系統接口實現指的是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在原有業務系統里按照數據交換規范實現數據交換功能或者開發一個獨立的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處理系統。由于各機構系統不一,有些機構的系統接口與數據交換規范中的接口在內容上差異較大,根據部分機構企業年金基金接口系統的實踐經驗,可參考如下實現過程。
差異化分析
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應首先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中對業務流程、數據集、數據項、交易類別的定義,對比自身系統中的實現邏輯,并詳細分析兩者之間的差異,形成差異化分析報告。
建立對應關系
根據差異化分析報告,確定內部業務流程以及數據集和數據項的對應關系,隨之確定能將內部業務流程、數據集、數據項轉化為標準的業務流程、數據集和數據項的調整方案,并明確數據交換規范和各機構內部系統在實現上的對應關系。如數據集之間的對應關系,數據項之間的對應關系等。
確定實現方案
在完成差異化分析以及對應關系的建立后,各機構應盡快確定接口實現方案。通過現有系統升級或建立獨立的數據交換系統實現均可。根據部分機構的實踐經驗,建立獨立的數據交換系統相對較好,機構內部的系統升級不會影響數據交換,數據交換系統根據數據交換規范調整不會影響內部系統,數據交換實現起來相對靈活。在系統實現的內容上,各管理機構盡量能夠實現跟自己角色相關的全部數據集,根據合作對象的情況,確定哪些數據集需要通過電子數據接口傳輸;各管理機構盡量要實現每個相關數據集中所有的字段配置。
數據傳輸實現
確定業務流程
準備建立數據接口的兩家機構,應該首先確定雙方需要遵循的業務流程。本指引第三節描述了《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在確定數據集類型時考慮的相對普遍的業務流程,但不排除部分管理機構之間可能采用相對個性化的業務處理邏輯。個性化的業務處理邏輯下可能不適宜采用規范中規定的部分數據集。業務流程應從業務需要出發,盡量簡單化,并隨著將來業務發展以及系統優化逐步向相對標準的業務流程轉變。
確定了基本的業務流程后,即可依據規范中說明的數據集的具體作用選擇適宜業務流程的數據集種類。
配置接口內容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規定的數據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各管理機構在進行具體文件傳輸時,可根據業務需要對數據集的種類以及個數進行選擇和約定。在確定所需傳輸的數據集后,傳輸雙方可對各數據集中的數據項進行選擇。數據交換規范中,除少量作為數據集標識以及與業務相關的關鍵數據項外,其它數據項均為非必選項,雙方機構可根據業務實際需要靈活配置。各管理機構的系統應實現對該機構可能涉及的全部數據集及其中的數據項的導入和導出功能,以達到與不同機構進行文件傳輸時均可實現對數據集以及其中內容的靈活配置。四種管理人可能涉及的數據集如下表:
數據集名稱 受托人 賬戶
管理人 托管人 投資
管理人
[0101]計劃基本信息 √ √ (√) (√)
[0102]投資組合信息 √ √ (√) (√)
[0103]服務機構信息 √ √
[0104] 企業基本信息 √ √
[0105] 企業投資規則信息 √ √
[0106] 個人基本信息 √ √
[0107] 受益人信息 √ √
[0201] 繳費申請匯總 √ √
[0202] 繳費申請明細 √ √
[0203] 繳費通知 √ √
[0204] 繳費通知明細 √ √
[0205] 繳費收賬通知 √ √
[0206] 資金到賬信息 √ √ √
[0207] 繳費確認信息 √ √
[0208] 實收繳費匯總 √ √
[0209] 實收繳費明細 √ √
[0210] 繳費投資分配 √ √
[0211] 權益分配通知 √ √
[0212] 權益分配明細 √ √
[0213] 支付申請 √ √
[0214] 支付明細 √ √
[0215] 支付指令及反饋 √ √
[0216] 轉移申請 √ √
[0217] 轉移報告 √ √
[0218] 資產估值信息 √ √ √ √
[0219] 資產估值明細 √ √ √
[0220] 投資成交匯總及預匯總 √ √ √ √
[0221] 投資成交匯總(企業級) √ √ (√)
[0222] 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 √ √
[0223] 交易資金劃撥指令及反饋 √ √
[0224] 資金調節表信息 √ √
[0301] 企業公共賬戶信息 √ √
[0302] 計劃資產凈值信息 √ √
[0401] 受托財產托管賬戶資金明細 √ √ √
[0402] 資產負債表 √ √ √
[0403] 利潤表 √ √ √
[0404] 凈資產變動表 √ √ √
[0405] 計劃變動情況-企業賬戶數信息 √ √
[0406] 計劃變動情況-管理機構變動信息 √
[0407] 計劃賬戶管理情況-個人賬戶數信息 √ √
[0408] 計劃賬戶管理情況-計劃資產信息 √ √
[0409] 計劃管理費用信息 √ √
[0410] 投資組合管理費用明細 √ √
[0411] 賬戶管理費用明細 √ √
[0412] 計劃投資組合報告-組合資產凈值和收益情況 √ √ √
[0413] 計劃投資組合報告-資產分布情況 √ √ √
[0414] 計劃投資組合報告-風險準備金信息 √ √ √
[0415] 計劃投資組合報告-投資組合風險控制分析 √ √
[0416]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計劃基本信息 √
[0417]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基金資產信息 √
[0418]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集合計劃基本信息 √
[0419]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集合計劃企業名單明細 √
[0420]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集合計劃變動信息表-增加 √
[0421] 受托管理業務報告-集合計劃變動信息表-退出 √
[0422] 賬戶管理業務報告-賬戶管理統計信息 √
[0423] 賬戶管理業務報告-企業類型信息 √
[0424] 托管業務報告-托管統計信息 √
[0425] 投資管理業務報告-投資組合管理基本信息 √
[0426] 投資管理業務報告-投資組合資產配置信息 √
[0427] 個人賬戶余額及收益信息 √
[0428] 個人賬戶資產變動明細 √
[0429] 個人賬戶期末資產投資情況 √
上表中,“√”表示該管理人需要傳輸該數據集,“(√)”表示該管理人可以選擇傳輸該數據集。
確定數據形式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中規定了接口數據的三種具體組織形式,包括.TXT文件、.XML文件和.XLS文件三種形式。三種數據形式各有利弊,如:.TXT格式靈活、使用廣泛程度一般、傳輸效率高;.XML格式靈活,使用廣泛,由于有起始標簽和結束標簽故占用空間相對較大,傳輸數據量一般;.XLS形式手工操作強,跨平臺操作不便,傳輸數據量較小,涉及操作軟件的版本問題。
建立接口的雙方需要根據其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全部數據集可以采用一種數據組織形式,也可以根據數據集代表的業務類型的自身特點,不同的數據集采用不同的數據組織形式。今后將根據企業年金業務發展以及各機構實際使用情況逐步統一數據形式。
確定加密機制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沒有對信息傳輸過程中的加密機制做出規定。建立接口的雙方需要根據雙方對信息安全的具體要求和雙方業務系統的支持能力確定對傳輸內容的加密機制。
確定傳輸渠道
由于尚缺乏普遍適用且能夠確保信息安全的公用電子信息傳輸渠道,《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沒有給出信息傳輸渠道的建議方案。建立接口的雙方可根據自身的資源情況和業務需要確定傳輸渠道。現階段,各機構普遍采用的數據傳輸渠道有:采用郵件傳輸方式;采用網上文件服務器(或網上銀行)的傳輸方式;采用第三方傳輸平臺進行文件傳輸。
建立集中統一的數據傳輸平臺的設想也在積極研究當中,將根據數據交換規范的應用情況考慮是否實施。
接口聯合測試
建立接口雙方應進行系統的全面聯合測試。通過聯合測試,可以找出雙方在數據內容、形式等方面不一致的地方,也可以發現數據信息傳遞流程與業務流程銜接不暢的環節,以及傳遞內容中不滿足業務運行需要的部分,在聯合測試階段可以對這些環節進行修正。
同時聯合測試也是實際運行的提前演練,通過聯合測試的磨合,可以使業務人員熟悉系統功能和流程,使接口在實際應用中能夠更加順暢。
接口正式實施
在完成聯合測試后,接口雙方即可在確定的時間點開始接口的正式實施。
小結
《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的制訂和實施是相輔相成的兩個環節。統一的數據規范,會降低各管理機構實施數據交換工作的難度,支持企業年金業務的發展;《企業年金基金數據交換規范》編寫過程中廣泛吸收了各管理機構的經驗和意見,各管理機構實施過程中所積累的經驗也是《規范》進一步發展完善的重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