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學[20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對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乎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充分認識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作為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落實“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各高校要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把責任落實到院系、職能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工作落實情況組織一次集中檢查,逐項督促落實;加強分類指導,對就業率偏低的高校和專業,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保障本地本校畢業生就業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二、迅速制定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幫助高校畢業生了解和用好政策。教育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貫徹落實國辦發〔2013〕35號文件的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落實好低保家庭畢業生求職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在創業地享受自主創業政策扶持、校園招聘活動經費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等新政策及其他各項優惠政策。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開辟就業政策解讀專欄,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高校要在校園網及時轉載國辦發〔2013〕35號文件和政策解讀稿,并通過就業網和各類新媒體大力宣傳各項政策,特別是對涉及畢業生切身利益的內容進行重點宣傳、重點解讀,使每一位高校畢業生都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力。
三、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大力拓寬就業渠道。省級教育部門要會同國資、工信、商務等部門聯合舉辦招聘活動,積極開辟畢業生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智力密集型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就業的新渠道。全面實施好中央和地方各類基層就業項目,做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到村任職”等項目組織招募,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扎實推進免費師范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擴大畢業生到海外擔任漢語教師志愿者規模。要積極配合兵役部門,建立健全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高校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擴大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規模,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項目實施。
四、以幫扶困難群體為重點,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和高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廣泛收集需求信息,持續開展招聘活動,努力為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崗位信息。要進一步發揮“全國大學生就業信息服務一體化系統”的優勢,促進就業信息互通共享。要加強校園招聘活動監管,堅決杜絕用人單位發布歧視性招聘信息,維護學生合法權益。規范簽約行為,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要把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就業困難畢業生就業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特別是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要落實好一次性求職補貼政策。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女大學生、蘆山地震災區畢業生等群體的就業工作,通過發放求職補貼、專場招聘、重點推薦、“一對一”指導、兜底就業等方式,幫助盡早落實工作崗位。要加強職業指導師資隊伍建設,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
五、加強思想教育,進一步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教育部門和高校要認真組織畢業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今年5月4日在同各界優秀青年代表座談時的重要講話和給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2009級團支部回信精神,深化“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與就業創業教育相結合,引導畢業生把個人成長融入國家需要,志存高遠,腳踏實地,主動到城鄉基層、到中小企業、到中西部地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砥礪品質、增長才干、建功立業。進一步引導畢業生合理調整就業期望,樹立“先就業、后擇業”的觀念,堅持從實際出發,積極主動地就業。高校要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積極開展優秀畢業生回校作報告等教育活動。進一步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思想教育和各項服務工作,確保畢業生安全文明離校。
六、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和完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長效機制。積極調整教育結構,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動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培養生產、建設、服務、管理第一線的技術技能人才。推進行業特色高校、新設本科高校、部分地方高校轉型發展,加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力度。著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推動高校學科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相匹配,健全專業預警、退出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減持續就業率低的專業招生計劃。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服務社會需求,提高培養質量。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推動大學生參與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就業創業和職業轉換的能力。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學生“勇于創業、敢闖敢干”的精神,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支持力度,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
教育部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