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近期,個別地方相繼發生暴力征地事件,甚至出現人員傷亡,嚴重損害被征地農民權益,影響十分惡劣。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批示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嚴防因征地引發矛盾和沖突
我國正處于“四化”同步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和諧穩定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基礎。當前,各類經濟建設仍將依法依規征收一定數量的農村集體土地,積極穩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征地工作,多次強調必須嚴格執行征地有關規定,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征地行為,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防止引發社會穩定問題。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從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真領會并堅決貫徹落實好中央精神。要處理好“保發展、保紅線、保權益”的關系,在促進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的同時,將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放在首要位置,切實促進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不得強行實施征地,杜絕暴力征地。
二、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行為
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迅速行動,對本。▍^、市)內征地工作組織開展一次自查,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嚴格規范、補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強制征地行為等。對征地程序不規范、補償不到位、安置不落實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強行征地行為,要嚴肅查處。凡整改、查處不到位的,不得繼續實施征地。
三、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
各地區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分析了解當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原因,有針對性完善政策措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征地補償標準,保障被征地農民得到合理補償;要按照被征地農民發展權益不減少的原則,實行留地安置或留物業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要按照發展權益均等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將有穩定收入、風險小、易于管理的項目配置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營,確保被征地農民成為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指導農村集體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數人侵占集體土地收益;要完善征地實施程序,嚴格落實征地信息公開要求,讓群眾充分了解征地相關信息,切實保障征地中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調動被征地農民的積極性,做到依法和諧征地。
四、改進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征地實施前,要進行補償安置收益分析,向被征地農民說明征地補償標準的合理性、安置方式獲得長遠收益的可行性;要分析評估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環節和因素,制定化解風險的預案。征地實施中,要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并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認真做好征地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征地實施中一旦發生矛盾沖突,基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主動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積極采取措施,配合妥善解決,防止事態擴大,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
五、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實行監督問責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15號)有關精神,省級政府要加強對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市、縣政府對征地管理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落實好征地的各項制度規定。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征地工作的指導監督,督促市、縣政府切實履行責任;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嚴格履行征地程序,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征地批后實施工作。
各地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依法治理違法違規征地行為,確保依法征地、和諧征地,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對違法違規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同時,要嚴格文明執法,防止因執法不當引發相關惡性事件。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通知要求,抓緊開展工作,排查整改落實情況于2013年6月15日前報部,同時抄送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