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公告
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公告
司法部
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公 告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司法部令第110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3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補報。臺灣居民報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及流程填報本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費用、打印準考證。
(一)選擇在江蘇省、河南省和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阿勒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區報名考試人員網上報名后,應當按照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辦理有關事項。
(二)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報名考試人員網上報名后,應當按照香港、澳門考區考試承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有關事項,報名人員可以查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公告。
(三)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廣東省深圳市或福建省廈門市報名考試。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人員,可以聯系廈門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協助辦理,還可以通過受委托的臺灣島內社團法人機構協助辦理。
二、考試費及報名材料
選擇在大陸考區報名考試人員,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方式。網上報名時應具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照片等材料。
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須按照報名受理機構要求交納考試費。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復印件的,須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
報名受理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員同時提交其他有關證明。
(二)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
持內地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報名的,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現場確認時,須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人員應當作出相關承諾。
(三)證件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3張。
以上報名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相關復印件由審核機構留存。
三、考試地點
(一)選擇在大陸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二)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在香港、澳門考試承辦機構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四、考試準備
選擇在大陸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可于9月1日至13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香港、澳門考區報名人員經復審合格,由考試承辦機構發放準考證。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可以在書店購買,也可以網上訂購(www.lawpress.com.cn)。
五、學歷學位認證辦法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大陸辦理認證需要20個工作日。辦理方法可以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認證系統網站。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
六、報考咨詢
有關報名事宜可以向下列機構咨詢,也可以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86)-10-65153257
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報名處:(86)-592-3759062
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86)-755-83053807 83053883
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處:(852)-36288711 36288787
澳門特別行政區報名處:(853)-89872333
香港律政司網站:http://www.doj.gov.hk
澳門法務局網站:www.dsaj.gov.mo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家司法考試網站:www.hkeaa.edu.hk/nje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