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通函〔2013〕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我部負責實施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通信用戶管線建設企業資質、通信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和通信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等4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根據有關工程建設領域實施資質資格管理制度的要求,部決定將4項通信建設資質資格管理工作交由社會組織承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通信建設資質資格管理移交工作
自2013年三季度起,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和通信建設監理企業甲級資質、通信建設監理工程師和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認定工作,由中國通信企業協會(以下簡稱通信企協)負責實施,具體工作由中國通信企業協會通信工程建設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建設專委會)承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通信建設企業相關甲級資質和個人資格的受理、初審工作,以及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和通信建設監理企業乙、丙級資質認定、通信用戶管線建設企業資質認定工作,由當地相關社會組織(以下簡稱承接組織)負責實施,省(區、市)承接組織由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管理局)商通信企協確定。
二、做好通信建設資質資格管理銜接工作
為保障通信建設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的平穩過渡,4項通信建設資質資格認定條件、等級標準、業務范圍、受理審批時限及證書有效期等暫按原規定執行。資質資格證書由建設專委會統一印制并加蓋“中國通信企業協會”印章。
截至2013年二季度,已經取得的4項通信建設資質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在證書有效期內,企業和個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辦理變更的,由原實施機關負責辦理變更手續;證書到期需要換證延續的,按續辦程序向相應的承接組織提出申請。
三、做好通信建設資質資格管理監管工作
各通信管理局要認真落實職能轉變要求,加強對承接組織的指導和規范管理,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切實加強對通信建設資質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開展對參與通信建設各方主體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強化通信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營造公平競爭的通信建設市場環境。
建設專委會和承接組織等相關社會組織要樹立服務意識,加強自律管理,盡快制定資質資格管理辦法,做好資質資格的網上受理、審查和發布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部相關要求開展工作,確保資質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各電信企業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領域資質資格管理制度,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通信建設項目,堅決杜絕無資質、超資質建設行為,確保通信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3年7月16日
(聯系電話:010-68206165/6820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