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
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
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3]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3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