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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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
國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資源環境制約是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解決節能環保問題,是擴內需、穩增長、調結構,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對拉動投資和消費,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產業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節能減排和民生改善,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圍繞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和競爭力,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工程為依托,強化政府引導,完善政策機制,培育規范市場,著力加強技術創新,大力提高技術裝備、產品、服務水平,促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釋放市場潛在需求,形成新的增長點,為擴內需、穩增長、調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創新引領,服務提升。加快技術創新步伐,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提升技術裝備和產品的供給能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許經營、綜合環境服務等市場化新型節能環保服務業態。
需求牽引,工程帶動。營造綠色消費政策環境,推廣節能環保產品,加快實施節能、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釋放節能環保產品、設備、服務的消費和投資需求,形成對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有力拉動。
法規驅動,政策激勵。健全節能環保法規和標準,強化監督管理,完善政策機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形成促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用改革的辦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針對產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和瓶頸制約,有效發揮政府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和調控作用。
(三)主要目標。
產業技術水平顯著提升。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轉化能力大幅提高,能源高效和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取得重點突破,裝備和產品的質量、性能顯著改善,形成一大批擁有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重大裝備和產品,部分關鍵共性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國產設備和產品基本滿足市場需求。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努力提高產品技術水平,促進我國節能環保關鍵材料以及重要設備和產品在工業、農業、服務業、居民生活各領域的廣泛應用,為實現節能環保目標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用能單位廣泛采用“節能醫生”診斷、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師制度等節能服務新機制改善能源管理,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脫硫、脫硝設施運營基本實現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綜合環境服務得到大力發展。建設一批技術先進、配套健全、發展規范的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形成以大型骨干企業為龍頭、廣大中小企業配套的產業良性發展格局。
輻射帶動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成為國民經濟新的支柱產業。通過推廣節能環保產品,有效拉動消費需求;通過增強工程技術能力,拉動節能環保社會投資增長,有力支撐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二、圍繞重點領域,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水平全面提升
當前,要圍繞市場應用廣、節能減排潛力大、需求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相關技術裝備的研發、推廣和產業化,帶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水平全面提升。
(一)加快節能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推動重點領域節能增效。
推廣高效鍋爐。發展一批高效鍋爐制造基地,培育一批高效鍋爐大型骨干生產企業。重點提高鍋爐自動化控制、主輔機匹配優化、燃料品種適應、低溫煙氣余熱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鍋爐高效燃燒等技術水平,加大高效鍋爐應用推廣力度。
擴大高效電動機應用。推動高效電動機產業加快發展,建設15—20個高效電機及其控制系統產業化基地。大力發展三相異步電動機、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等高效電機產品,提高高效電機設計、匹配和關鍵材料、裝備,以及高壓變頻、無功補償等控制系統的技術水平。
發展蓄熱式燃燒技術裝備。建設一批以高效燃燒、換熱及冷卻技術為特色的制造基地,加快重大技術、裝備的產業化示范和規模化應用。重點是綜合采用優化爐膛結構、利用預熱、強化輻射傳熱等節能技術集成,提高加熱爐燃燒效率;在預混和蓄熱結合、蓄熱體材料研發、蓄熱式燃燒器小型化方面力爭取得突破。
加快新能源汽車技術攻關和示范推廣。加快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大力加強動力電池技術創新,重點解決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和輕量化問題,加強驅動電機及核心材料、電控等關鍵零部件研發和產業化,加快完善配套產業和充電設施,示范推廣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空氣動力車輛等。
推動半導體照明產業化。整合現有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培育10—15家掌握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產業鏈完善的產業集聚區,關鍵生產設備、重要原材料實現本地化配套。加快核心材料、裝備和關鍵技術的研發,著力解決散熱、模塊化、標準化等重大技術問題。
(二)提升環保技術裝備水平,治理突出環境問題。
示范推廣大氣治理技術裝備。加快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的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大力發展脫硝催化劑制備和再生、資源化脫硫技術裝備,推進耐高溫、耐腐蝕纖維及濾料的開發應用,加快發展選擇性催化還原技術和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技術及其裝備,以及高效率、高容量、低阻力微粒過濾器等汽車尾氣凈化技術裝備,實施產業化示范工程。
開發新型水處理技術裝備。推動形成一批水處理技術裝備產業化基地。重點發展高通量、持久耐用的膜材料和組件,大型臭氧發生器,地下水高效除氟、砷、硫酸鹽技術,高濃度難降解工業廢水成套處理裝備,污泥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技術裝備。
推動垃圾處理技術裝備成套化。采取開展示范應用、發布推薦目錄、完善工程標準等多種手段,大力推廣垃圾處理先進技術和裝備。重點發展大型垃圾焚燒設施爐排及其傳動系統、循環流化床預處理工藝技術、焚燒煙氣凈化技術和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等,重點推廣300噸/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燒爐及煙氣凈化成套裝備。
攻克污染土壤修復技術。重點研發污染土壤原位穩定劑、異位固定劑,受污染土壤生物修復技術、安全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技術,實施產業化示范工程,加快推廣應用。
加強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的開發應用。提高細顆粒物(PM2.5)等監測儀器設備的穩定性,完善監測數據系統,提升設備生產質量控制水平。開發大氣、水、重金屬在線監測儀器設備,培育發展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產品質量可靠、市場認可度高的骨干企業。加快大氣、水等環境質量在線實時監測站點及網絡建設,配備技術先進、可靠性高的環境監測儀器設備。
(三)發展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提高資源產出率。
提升再制造技術裝備水平。提升再制造產業創新能力,推廣納米電刷鍍、激光熔覆成形等產品再制造技術。研發無損拆解、表面預處理、零部件疲勞剩余壽命評估等再制造技術裝備。重點支持建立10—15個國家級再制造產業聚集區和一批重大示范項目,大幅度提高基于表面工程技術的裝備應用率。
建設“城市礦產”示范基地。推動再生資源清潔化回收、規模化利用和產業化發展。推廣大型廢鋼破碎剪切、報廢汽車和廢舊電器破碎分選等技術。提高稀貴金屬精細分離提純、塑料改性和混合廢塑料高效分揀、廢電池全組分回收利用等裝備水平。支持建設50個“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形成再生資源加工利用能力8000萬噸以上。
深化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鼓勵產業聚集,培育龍頭企業。積極發展尾礦提取有價元素、煤矸石生產超細纖維等高值化利用關鍵共性技術及成套裝備。開發利用產業廢物生產新型建材等大型化、精細化、成套化技術裝備。加大廢舊電池、熒光燈回收利用技術研發。支持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推動糧棉主產區秸稈綜合利用。加快建設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
推動海水淡化技術創新。培育一批集研發、孵化、生產、集成、檢驗檢測和工程技術服務于一體的海水淡化產業基地。示范推廣膜法、熱法和耦合法海水淡化技術以及電水聯產海水淡化模式,完善膜組件、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關鍵部件及系統集成技術。
(四)創新發展模式,壯大節能環保服務業。
發展節能服務產業。落實財政獎勵、稅收優惠和會計制度,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開展能源審計和“節能醫生”診斷,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數量、規模和效益快速增長。積極探索節能量交易等市場化節能機制。
擴大環保服務產業。在城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煙氣脫硫脫硝、工業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和環境治理特許經營模式,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占全行業的比例大幅提高。加快發展生態環境修復、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排污權交易、綠色認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興環保服務業。
培育再制造服務產業。支持專業化公司利用表面修復、激光等技術為工礦企業設備的高值易損部件提供個性化再制造服務,建立再制造舊件回收、產品營銷、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統。推動構建廢棄物逆向物流交易平臺。
三、發揮政府帶動作用,引領社會資金投入節能環保工程建設
(一)加強節能技術改造。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方式,推動企業實施鍋爐(窯爐)和換熱設備等重點用能裝備節能改造,全面推動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交通運輸節能、綠色照明、流通零售領域節能等節能重點工程,提高傳統行業的工程技術節能能力,加快節能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數據中心節能改造,降低數據中心、超算中心服務器、大型計算機冷卻耗能。
(二)實施污染治理重點工程。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開展多污染物協同防治,督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加大投入,積極采用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快脫硫脫硝除塵改造,煉油行業加快工藝技術改造,提高油品標準,限期淘汰黃標車、老舊汽車。啟動實施安全飲水、地表水保護、地下水保護、海洋保護等清潔水行動,加快重點流域、清水廊道、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重點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推動重點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實施土壤環境保護工程,以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選擇典型區域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力度,支持企業采用源頭減量、減毒、減排以及過程控制等先進成熟清潔生產技術,實施汞污染削減、鉛污染削減、高毒農藥替代工程。
(三)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引導企業和地方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園區(開發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各類園區建設廢物交換利用、能量分質梯級利用、水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公共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實現園區內項目、企業、產業有效組合和循環鏈接,打造園區的“升級版”。推動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提高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基本實現“零排放”。
(四)加快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地方政府和企業投入為主,中央財政適當支持,加快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地下工程建設,推進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城市垃圾處理新出路,實施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廢棄物示范工程。到2015年,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具備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城鎮污水處理規模達到2億立方米/日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87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加強城鎮園林綠化建設,提升城鎮綠地功能,降減熱島效應。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
(五)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城鎮新建建筑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超過20%;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動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面實行供熱按戶計量;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實施供熱管網改造2萬公里;在各級機關和教科文衛系統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2000家,完成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帶動綠色建筑建設改造投資和相關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推動建筑工業化。積極推進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擴大新能源產業國內市場需求。
四、推廣節能環保產品,擴大市場消費需求
(一)擴大節能產品市場消費。繼續實施并研究調整節能產品惠民政策,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繼續采取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照明、高效電機等產品。研究完善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政策,通過合理價差引導群眾改變生活模式,推動節能產品的應用。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范圍,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出租車、物流車補貼試點。到2015年,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二)拉動環保產品及再生產品消費。研究擴大環保產品消費的政策措施,完善環保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制度,推廣油煙凈化器、汽車尾氣凈化器、室內空氣凈化器、家庭廚余垃圾處理器、濃縮洗衣粉等產品,滿足消費者需求。放開液化石油氣(LPG)市場管控,擴大農村居民使用量。開展再制造“以舊換再”工作,對交回舊件并購買“以舊換再”再制造推廣試點產品的消費者,給予一定比例補貼,近期重點推廣再制造發動機、電動機等。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稈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應用。
(三)推進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完善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提高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能效水平和環保標準,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比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政府普通公務用車要優先采購1.8升(含)以下燃油經濟性達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擇優選用純電動汽車,研究對硒鼓、墨盒、再生紙等再生產品以及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措施。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能源、水等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抓緊研究制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方案。
五、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節能環保產業市場競爭力
(一)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節能環保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國家重點建設的節能環保技術研究中心和實驗室優先在骨干企業布局。發展一批由骨干企業主導、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平臺。支持區域節能環保科技服務平臺建設。
(二)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充分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等的作用,加大節能環保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力度,加快突破能源高效和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二氧化碳熱泵、低品位余熱利用、供熱鍋爐模塊化等關鍵技術和裝備。瞄準未來技術發展制高點,提前部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裝備。
(三)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轉化。選擇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礎好的地區,建設一批產業集聚、優勢突出、產學研用有機結合、引領示范作用顯著的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支持成套裝備及配套設備、關鍵共性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的生產制造和推廣應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進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建設,鼓勵設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型節能環保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篩選一批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的節能環保裝備設備,擴大推廣應用。
(四)推動國際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支持企業節能環保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千人計劃”和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基地建設,加快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養節能環保科技創新、工程技術等高端人才。
六、強化約束激勵,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
(一)健全法規標準。加快制(修)訂節能環保標準,逐步提高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和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按照改善環境質量的需要,完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擴大監控污染物范圍,強化總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充分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催生促進作用,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完善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推動加快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法,制定節能技術推廣管理辦法。嚴格節能環保執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依法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的懲處力度。認真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強對節能環保標準、認證標識、政策措施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快建立節能減排監測、評估體系和技術服務平臺。
(二)強化目標責任。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健全節能減排預警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進度考核,建立健全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評價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落實獎懲措施,實行問責制。完善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發揮能評對控制能耗總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落實萬家企業節能量目標,加大對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的評價考核力度。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形成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倒逼機制。
(三)加大財政投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投入,繼續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支持重點企業實施節能環保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提高認識,加大對節能環保重大工程和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的投入力度,解決突出問題。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完善財政支持方式和資金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強化監管,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有序發展。
(四)拓展投融資渠道。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按照現有政策規定,探索將特許經營權等納入貸款抵(質)押擔保物范圍。支持綠色信貸和金融創新,建立綠色銀行評級制度。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范的節能環保企業的擔保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選擇資質條件較好的節能環保企業,開展非公開發行企業債券試點。穩步發展碳匯交易。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和外資進入節能環保領域。
(五)完善價格、收費和土地政策。加快制定實施鼓勵余熱余壓余能發電及背壓熱電、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上網和價格政策。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擴大應用面并逐步擴大峰谷價差。對超過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嚴格落實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
深化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完善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政策,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對自備水源用戶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制度。改進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合理確定收費載體和標準,提高收繳率和資金使用效率。對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集中資源化處理中心等國家支持的節能環保重點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中給予重點保障。嚴格落實并不斷完善現有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六)推行市場化機制。建立主要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跑者”制度,明確實施時限。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開展城市綜合試點。研究制定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目錄,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者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處理等責任。采取政府建網、企業建廠等方式,鼓勵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市場化建設和運營。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體系,研究制定排污權交易初始價格和交易價格政策。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完善礦產資源補償制度,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七)支持節能環保產業“走出去”和“引進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承攬境外各類環保工程、服務項目。結合受援國需要和我國援助能力,加大環境保護、清潔能源、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的對外援助力度,支持開展相關技術、產品和服務合作。培育建設一批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鼓勵節能環保企業參加各類雙邊或國際節能環保論壇、展覽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等,充分利用相關平臺進行交流推介,開展國際合作,增強“走出去”的能力。引導外資投向節能環保產業,豐富外商投資方式,拓寬外商投資渠道,不斷完善外商投資軟環境。繼續支持引進先進的節能環保核心關鍵技術和設備。國家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
(八)開展生態文明先行先試。在做好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的同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根據不同區域特點,在全國選擇有代表性的100個地區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穩步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范圍,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選擇部分城市為平臺,整合節能減排和新能源發展相關財政政策,圍繞產業低碳化、交通清潔化、建筑綠色化、服務集約化、主要污染物減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化等挖掘內需潛力,系統推進節能減排,帶動經濟轉型升級,為跨區域、跨流域節能減排探索積累經驗。通過先行先試,帶動節能環保和循環經濟工程投資和綠色消費,全面推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發揮典型帶動和輻射效應,形成節能減排、生態文明的綜合能力。
(九)加強節能環保宣傳教育。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和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把節能環保、生態文明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加強輿論監督和引導,宣傳先進事例,曝光反面典型,普及節能環保知識和方法,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形成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對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務求盡快取得實效。
國務院
2013年8月1日
(此件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