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于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關于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關于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關于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意見
林沙發〔2013〕136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切實保護和改善沙區生態,合理利用沙區資源,促進沙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就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重要性
(一)經過長期努力,我國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國是世界沙化面積最大、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土地沙化嚴重影響近4億人口的生產生活,是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全國現有沙化土地面積173.11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國土地總面積的18%,還有31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具有明顯的沙化趨勢。加速治理沙化土地,嚴格控制土地沙化,已成為我國生態建設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二)沙區具有獨特、豐富的自然資源,科學合理開發沙區資源,對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很好作用。但若管理不善,超過生態承受能力,過度開發利用沙區資源,甚至破壞沙區生態環境,勢必造成沙丘活化,使經過長期治理且業已步入良性發展的沙區生態再度惡化,后果十分嚴重。因此,必須嚴格執行《防沙治沙法》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引導和規范沙區開發建設秩序,合理利用沙區資源,有效保護防沙治沙成果。
二、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三)沙區開發建設項目是指在沙漠、戈壁、沙地、沙化土地和潛在沙化土地上實施的開發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在沙區范圍內開發的工業、農業、畜牧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等建設項目。按照《防沙治沙法》的規定,“沙區開發建設項目都應當包括具有防沙治沙內容的環境影響評價”。
(四)開展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對開發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對沙區植被、生態的影響和土地沙化趨勢變化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為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立項決策提供生態承載能力等方面的科學依據。
(五)沙區開發建設項目應盡量減少占用已經治理好的沙化土地。需要占用固定沙地、半固定沙地、流動沙地,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搞好生態保護、治沙等方面的科學論證,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的評價工作。
(六)沙區開發建設項目應盡量減少占用沙區植被地。確需占用沙區植被地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程序報批,并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
(七)在沙區實施的開發建設項目,項目主管部門在審批項目建設規劃時,應要求項目實施單位同時編制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并進行審查。
三、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原則及重點
(八)要對項目所在區域的生態功能進行定位分析。要按照確定的生態敏感性評價指標體系,就項目建設區的主要生態問題、生態保護主要方向等開展生態影響評估,沙區開發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生態功能區劃的有關要求。
(九)要對項目所在區域的土地沙化現狀及發展趨勢進行評估。要分析區域內導致土地沙化的主導因素,研究開發建設項目對沙化土地擴展和沙塵天氣變化的影響,確保開發建設項目符合國家防沙治沙的相關政策規定。
(十)要把對當地生態的影響作為評估重點。要科學分析項目實施對當地生態破壞的風險程度,準確預估生態恢復的可行性,深入研究恢復生態的各種條件、途徑和措施,處理好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權衡利弊,為立項決策提供依據。
(十一)要把沙區資源的合理利用作為評估重點。要分析沙區土地、動植物、水、礦產等自然資源的生態承受能力,在不破壞沙區生態,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適度開發利用。
(十二)嚴格控制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內開展建設活動。確需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實施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有關行政許可的要求,報國家林業局審批。對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應把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作為審查的重點,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審批。
(十三)根據沙區生態承載能力,逐步建立沙區開發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在分析沙區生態限制條件、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進入沙區的開發建設項目類型、建設規模和有利于保護生態的基本要求及條件;對于超出生態承載能力的開發建設項目,或者對當地生態造成破壞、加劇沙區植被衰敗死亡、導致土地沙化退化、給當地水土資源和空氣質量造成污染的“三高”企業要嚴格限制;鼓勵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生態效益的低碳、綠色、環保的企業進入沙區。
四、加強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措施
(十四)根據目前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編寫工作的實際狀況,為規范和完善編寫內容和要求,制定了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項目編制單位按照要求必須認真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的編寫工作。
(十五)項目審批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在沙區開發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做好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項目建設單位予以糾正。開發建設項目竣工后,項目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將檢查驗收結果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并作為今后獎懲的主要依據。
(十六)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要加強對轄區內實施的開發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對發現沒有經過防沙治沙內容評價的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或者未落實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和措施的項目,造成植被破壞、超采地下水、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生態惡化趨勢加劇的,要及時通報項目主管部門,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十七)對責令項目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治理而未治理的,在編制、預審、審批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項目,要采取通報、減免或暫緩下撥生態建設資金,或者下調防沙治沙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等級等措施;對明顯具有違法行為并導致嚴重生態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八)對在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經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考評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該給予通報表揚或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中給予重點傾斜等獎勵措施。
(十九)要加大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公眾參與程度。要通過公開信息等方式,鼓勵、支持公眾參與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監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推動在審批對周圍生態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生態問題較為敏感、群眾關注的建設項目(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除外),實行審批前公示制度。
(二十)沙區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能力建設。要做好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熟悉掌握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要積極探索和總結符合當地實際的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路子和經驗,建立務實高效的工作機制,為更好發揮評價工作在沙區生態建設和保護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沙區經濟、社會和生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十一)為全面掌握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現狀,切實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2010年后實施的建設項目進行摸底調查,其中重點項目的調查結果報國家林業局備案。今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沙區開發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報國家林業局。
本意見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0日。
附件: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報告編寫提綱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3-8/file/2013-8-29-4986f8c710034b5a8bdf5efb0ba97287.doc
國家林業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