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關于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
關于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關于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財關稅[2013]47號
海關總署:
為貫徹落實《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中的相關政策,現就旅客經平潭“一線”、“二線”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通知如下:
1.對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的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按現行進境物品進口稅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對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實行便捷通關。海關在“二線”保留對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的查驗權。
本通知自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開關運行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