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具有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并具有持《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的船舶;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具有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的船舶;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上述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國際、國內(含港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或者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公務飛行”。
三、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程租服務,如果租賃的交通工具用于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或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賃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由承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境內的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四、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如果屬于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外購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出口實行免退稅辦法,外貿企業自己開發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出口,視同生產企業連同其出口貨物統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應稅服務退稅率為其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一)至(三)項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實行退(免)稅辦法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如果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出口價格偏高的,有權按照核定的出口價格計算退(免)稅,核定的出口價格低于外貿企業購進價格的,低于部分對應的進項稅額不予退稅,轉入成本。
五、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六、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按月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稅手續。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商財政部另行制定。
七、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服務和收派服務。
(六)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發行、播映服務。
(七)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但不符合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國際運輸服務。
(八)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但不符合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條件的港澳臺運輸服務。
(九)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期租服務、程租服務、濕租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2.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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