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中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的規定,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便捷高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決定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行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
長途客運接駁運輸,是指道路客運班車運行到線路途中選定的接駁點后,當班駕駛員停車落地休息,由在接駁點休息等待的接駁駕駛員上車駕駛,繼續執行客運任務的運輸組織方式。經商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自2013年1月20日起,交通運輸部在全國13個省(區、市)開展了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從試點情況看,接駁運輸有效提升了道路客運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并對優化運輸組織方式、提高運輸組織效率、促進道路客運行業轉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聯合開展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東、廣西、四川、重慶、貴州13個省(區、市)的基礎上,將天津、河北、山西、遼寧、江西、湖北、湖南、陜西等8個省(市)納入接駁運輸試點范圍。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深刻認識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強化組織領導,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強聯合監督檢查,強化源頭管理、路面管控和安全督查,全力保障接駁運輸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擇優選擇接駁運輸試點企業
從事接駁運輸的道路客運企業應當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年內未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對于實行集團化、網絡化運營的、800公里以上客運班線運營車輛50輛以上的企業,要優先安排。
擬從事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的道路客運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核實后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擇優選擇不超過3家道路客運企業為接駁運輸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線路、車輛、接駁點、接駁運輸制度等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不得參與試點工作。
對在全國多個省(區、市)設立控股子公司的道路客運企業,可向母公司注冊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凡具備接駁運輸條件的子公司可在21個試點省(區、市)范圍內整體開展試點工作,不受子公司所在地試點企業數量限制,但應向子公司所在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并接受監管。母公司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有關批準材料報交通運輸部備案,由交通運輸部函告子公司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試點企業退出機制,及時更換無法正常開展或不按要求開展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的試點企業。
三、規范選擇接駁運輸線路、車輛及接駁點
試點企業應當合理選擇接駁運輸線路和車輛,優先選擇800公里以上的長途客運班線,線路起訖點應在試點的21個省(區、市)。接駁運輸車輛應當公車公營,嚴禁掛靠經營,并應安裝具有駕駛員身份識別功能和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車載視頻終端。
試點企業要科學設置接駁點。要充分考慮接駁時間和接駁點服務保障能力等因素,合理選擇接駁點位置;要優先選擇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或客運班線途經的汽車客運站設置,也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設置。接駁點應具備停車、住宿、餐飲、通訊等基本條件。接駁運輸車輛到達指定的接駁點的時間應當在23時至次日2時之間。
試點企業要加強接駁點管理。要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或在公共接駁點、共用接駁點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督促駕駛員嚴格執行接駁運輸管理制度,保證接駁運輸車輛順利接駁,保證駕駛員充足睡眠和休息。
四、認真制定接駁運輸試點工作方案
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根據本省長途客運線網現狀和線網規劃,認真組織編制本省接駁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接駁運輸試點工作。試點企業應制定《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通過車籍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后,上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通報給省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本省(區、市)的接駁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試點企業的《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書面版和電子版及時報交通運輸部備案(電子郵箱:ysskyc@mot.gov.cn)。交通運輸部將相關信息匯總后通報給公安部。
《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試點企業基本情況;二是接駁點設置情況,包括接駁點名稱、地址、休息設施情況、動態監控設備情況、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服務能力等;三是開展接駁運輸試點線路和車輛情況,包括營運線路起訖地及起訖地客運站點、途中停靠站點、營運線路長度、詳細運行路線、指定接駁點位置、該線路客運班車的車牌號及對應的接駁時間、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安裝情況及型號等;四是接駁運輸管理制度,包括接駁運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接駁點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接駁運輸信息化管理及動態監控制度、接駁運輸監督管理制度、接駁運輸公示和投訴舉報制度和其他需要建立的制度。
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對《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中的線路逐條驗收,嚴格審核,按照“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根據試點企業的準備工作完成情況,批準企業開展接駁運輸,對符合要求的接駁運輸車輛發放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見附件1)。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由交通運輸部監制,全國統一編號并發放給各試點省(區、市),有效期限1年。原已開展接駁運輸試點的13個省(區、市)在2013年發放的標識統一作廢。
五、嚴格執行接駁運輸流程
接駁運輸車輛要隨車攜帶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并放置在車輛內前擋風玻璃右側。發車前,駕駛員要領取、填寫并隨車攜帶接駁運輸行車單(見附件2),車輛到達指定的接駁點后,當班駕駛員和接駁駕駛員交接車輛相關證件,填寫接駁運輸行車單,并由接駁點管理人員簽字、蓋章。接駁點管理人員要根據接駁運輸行車單登記接駁運輸臺賬。駕駛員在運輸任務結束后要將接駁運輸行車單及時上交道路客運企業留存備查,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六、推進接駁運輸信息化管理
交通運輸部建立全國統一的“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作為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的子系統,統一接入全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公共交換平臺。“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由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聯系人:牛文江,電話:010-57459559,電子郵箱:niuwenjiang@cttic.cn)。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領取本省系統管理員賬號,并向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試點企業(包括接駁點)分配相應權限。
試點企業要落實車輛動態監控的主體責任。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 794)為接駁運輸車輛安裝具有駕駛員身份識別功能和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車載視頻終端,統一為接駁運輸車輛駕駛員辦理駕駛員從業資格電子證件,在有條件的接駁點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在企業監控中心和接駁點配備“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監控設備。要及時將接駁運輸的相關信息通過“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向管理部門報備。要指派專人通過“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對接駁運輸車輛實施動態監控,追蹤接駁運輸車輛運行軌跡,記錄接駁運輸過程,通過平臺的視頻比對功能和從業資格電子證件行車記錄識別駕駛員身份,嚴格查處不按規定實施接駁運輸的相關責任人員。接駁點管理人員要通過“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對接駁運輸車輛接駁情況進行管理。試點期間,駕駛員從業資格電子證件由交通運輸部委托有關單位統一辦理。各省應按照相關要求將試點企業參與接駁運輸試點線路運輸的駕駛員信息表(附件3)連同《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一并報交通運輸部。
原已開展接駁運輸試點的企業應加快衛星定位車載視頻終端改造工作,在2014年6月30日前應全部改造完成,并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七、實施聯合監督檢查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實施聯合監督檢查,督促道路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試點省(區、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督促試點企業不斷完善并積極落實《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對于不能有效落實《接駁運輸運行組織方案》的企業,要取消接駁運輸試點資格。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充分運用“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源頭監管,并定期抽檢接駁運輸車輛運行情況、接駁點運轉情況和接駁運輸臺賬,發現并查處存在的問題。對于企業管理不嚴、甚至在接駁運輸運行中弄虛作假、不按規定要求開展接駁運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取消接駁運輸試點資格。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路面巡邏管控,凌晨2時至5時發現沒有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仍在運行的客運車輛,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規定,強制其停車休息。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的動態監控數據,依法查處接駁運輸車輛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八、支持接駁運輸試點企業發展
支持試點企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試點省(區、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優先發展實行接駁運輸的長途客運班線,新增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班線應當通過服務質量招投標配置客運班線經營權,并將接駁運輸作為服務質量招投標的重要評分因素。鼓勵試點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聯合經營等方式實施客運線路資源整合。鼓勵與試點企業經營同一線路的其他企業通過聯合經營等方式,由試點企業統一在同一線路上開展接駁運輸。支持在省域范圍內對長途客運線路資源進行整合,統一實施接駁運輸。
支持試點企業建立接駁運輸聯盟。支持接駁運輸聯盟整合接駁運輸線路和接駁點資源,建設公共接駁點,優化線路班次,統一調配同線路的駕駛員,提高接駁點集約化程度和接駁效率;支持接駁運輸聯盟統一開展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統一開展管理人員培訓,統一開展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的形象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提高長途客運服務水平。
支持接駁點建設。鼓勵道路客運企業或客運站建設、經營公共接駁點。鼓勵道路客運企業合作設置共用接駁點。鼓勵道路客運企業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與運營單位加強溝通協調,按照“市場主導、因地制宜、雙向選擇、共建共贏”的原則,在高速管理服務區建設和運營管理接駁點,規范和完善接駁運輸服務。
客運站要支持長途客運接駁運輸工作。客運站執行出站檢查時,應將接駁點待換駕駛員視同出站隨車駕駛員。客運站應當在售票場所公示接駁運輸車輛信息和投訴舉報電話,鼓勵乘客選擇乘坐接駁運輸車輛。
允許試點企業部分客運班線經批準后在客運淡季暫停接駁運輸。試點企業可通過“接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向所在地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同意并向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繳回相應車輛的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后,方可暫停接駁運輸,并應嚴格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制度,同時在客運站售票場所進行公示。
附件1: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
附件2:接駁運輸行車單
附件3:接駁運輸駕駛員信息采集表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2014年1月1日
附件1: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標識.doc
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dlyss/201401/P020140103649971094772.doc
附件2:接駁運輸行車單.doc
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dlyss/201401/P020140103649971494286.doc
附件3:接駁運輸駕駛員信息采集表.doc
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dlyss/201401/P0201401036499716779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