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3]2679號
浙江、安徽省人民政府:
《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批準(國函[2013]135號),現予印發。請按照國務院批復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政策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規劃》確定的任務,實現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附件:1、國務院關于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的批復(略)
2、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
(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40114498727104128.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