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業務范圍劃分和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業務范圍劃分和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關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業務范圍劃分和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業務范圍劃分和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安健函〔201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在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中,各地和有關專家反映機構業務范圍認定難以把握:一是第一類業務范圍中的“金屬、非金屬礦采選業和工程建筑業”和第二類業務范圍中的“核電站、大型輻照裝置和中、高能加速器”劃分比較寬泛;二是進行相關業務范圍認定時,對評價能力的評判缺乏具體標準;三是對“模擬評價報告”無規范性定義和要求。為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條件評審項目標準及認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8號,以下簡稱88號文件),依法依規開展資質認可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部分業務范圍進一步細劃為子業務范圍
1.第一類業務范圍中的“金屬、非金屬礦采選業和工程建筑業”細劃為兩個子業務范圍,即“(1)金屬、非金屬礦采選業”和“(2)工程建筑業”。
2.第二類業務范圍中的“核電站、大型輻照裝置和中、高能加速器”細劃為三個子業務范圍,即“(1)核電站”、“(2)大型輻照裝置”和“(3)中、高能加速器”。
相關業務范圍細劃后的子業務范圍的具體業務領域和工程技術人員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3.具體工作中,對“金屬、非金屬礦采選業和工程建筑業”或“核電站、大型輻照裝置和中、高能加速器”業務范圍認定時,如相應各子業務范圍均符合認定條件,則仍按一個業務范圍進行認定,資質證書上打印業務范圍全稱;否則,只能按照子業務范圍進行認定,資質證書上只打印符合認定條件的子業務范圍名稱。
二、認定業務范圍的具體要求
根據88號文件的要求,認定業務范圍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具有相應行業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二是提交的相應行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含模擬評價報告)符合有關要求。
(一)關于工程技術人員的要求。
相應行業工程技術人員條件應滿足8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每項業務范圍(包括每個子業務范圍)包含有2個及以上專業要求的,每個專業應有不少于1名工程技術人員。申請甲級資質的業務范圍,相應行業工程技術人員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關于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含模擬評價報告)的要求及審核重點。
1.申請的每項業務范圍,申請單位均應提交由其獨立完成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或模擬評價報告)各1份,提交的評價報告所評價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是本行業的主業,具有相當規模(規模以上企業)和能體現行業特點的典型工藝,具有行業代表性,否則不予認定為具備該行業的評價能力。
2.具體行業評價能力的認定應重點對評價報告的工程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限值應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評價結論與建議等五方面內容進行審核,按照評價報告評分表(詳見附件2)進行綜合評判。評分值滿8分的(不得采用“四舍五入法”計算評分值),判定評價報告符合要求;評分值低于8分的,判定評價報告不符合要求。評價報告的其他內容和評價過程管理按照88號文件有關規定考核。
三、模擬評價報告的規范性要求
模擬評價是指技術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評價、檢測標準和規范,對建設項目(或用人單位)模擬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控制效果評價,評價報告僅作為資質認可相關業務范圍評價能力的評判依據,不需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審核。
模擬評價報告應滿足以下要求:
1.按要求編制評價方案并對其進行技術審核。
2.按要求實施現場調查,現場調查應使用受控的記錄表格,記錄信息應全面、完整、填寫規范,并有調查人和被服務單位陪同人員簽字。
3.按要求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采樣和測定,采樣點、采樣對象、采樣時間、采樣數量等均應滿足規范要求,采樣和測定過程中的各種記錄信息應全面、清晰、完整,并按照要求書寫、審核、簽字。
4.按要求對模擬評價報告及原始資料歸檔和保存,檔案材料應至少包括:委托文件,合同評審記錄,評價、檢測的方案、計劃及審核記錄,有關原始記錄(現場調查記錄,采樣記錄,實驗室分析記錄及原始譜圖等),檢測報告,評價所需資料(設計文件、類比檢測資料等),評價報告及審核記錄等。
附件:
1.相關業務范圍細劃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4/0603/235654/files_founder_283418773/2777431997.doc
2.評價報告評分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4/0603/235654/files_founder_283418773/1644217476.doc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