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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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發改辦外資[2014]13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投資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制,規范項目核準機關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9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制定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格式文本,現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發的核準文件格式文本,適用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中國境內各類法人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準境外投資項目時,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外資[2014]947號)的相關要求,主要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境外投資政策、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的原則、國家資本項目管理以及投資主體的投資實力等方面進行核準。
三、境外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市場前景、經濟效益和產品技術方案等,由投資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四、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境外投資項目時,均按照本格式文本的要求辦理核準文件。
附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格式文本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6/W020140630363041779320.doc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