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條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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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管理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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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廳管三〔2014〕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推進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工作,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0號)有關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條件》,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9月4日
附件: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條件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條件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或經法人授權,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鑒定工作,具備《化學品物理危險性測試導則》(安監總廳管三函〔2014〕69號)中規定的物理危險性鑒定的能力,對鑒定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取得計量認證資質,且資質范圍應包含物理危險性鑒定項目。
三、具有與所申請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項目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實驗室使用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數,下同),實驗室建筑結構條件、安全條件和應急防護設備等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有完善的應急預案。
四、具有完善的實驗室管理體系,包括實驗室安全、職業健康、樣品保存、檔案管理以及驗證待鑒定樣品信息的管理程序。
五、至少能夠完成氣溶膠(氣霧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和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金屬腐蝕物等10類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類別的鑒定,或者能夠完成爆炸物所涉及所有試驗,并具有與鑒定項目相適應的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基本設備(見附件)。
六、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從事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國家認可的高級職稱。
七、具有10名以上化學、化工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并直接從事鑒定工作的工作人員,經過業務培訓具備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知識和專業技能,其中有3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工作人員。
八、開展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相關檢測檢驗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鑒定工作經驗,曾為事故調查、物證分析等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附件: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類別及鑒定基本設備明細表
附件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類別及鑒定基本設備明細表
序號 物理危險性類別 物理危險性鑒定基本設備
1 爆炸物 甄別試驗 差式掃描量熱儀
系列試驗1和2 爆炸效應測試設備(如聯合國隔板試驗設備、克南試驗設備、時間/壓力試驗設備)
系列試驗3~8 物質穩定性測試設備(如撞擊感度試驗設備、摩擦感度測量設備、75℃熱穩定性試驗設備)
物品、包裝物品和包裝物質的穩定性試驗設備(如物品熱穩定性試驗設備、鋼管跌落試驗設備、12米跌落試驗設備)
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爆炸性物質的試驗設備(如雷管敏感度試驗設備、外部火燒試驗設備)
產品受火燒或內源爆炸時效應測試設備(如單個包件試驗設備、堆垛試驗設備、外部火燒試驗設備、無約束包件試驗設備)
極端不敏感爆炸性物品試驗設備(如EIDS雷管試驗設備、EIDS/ANE隔板試驗設備、脆性試驗設備、子彈撞擊試驗設備、外部火燒試驗設備、緩慢升溫試驗設備)
ANE敏感度試驗設備(如ANE熱穩定性試驗設備、EIDS/ANE隔板試驗設備、克南試驗設備)
2 易燃氣體 爆炸極限測量設備
3 氣溶膠(氣霧劑) 燃燒熱測量設備
噴霧氣霧劑的點火距離試驗設備
封閉空間點火試驗設備
氣霧劑泡沫的易燃性試驗設備
4 氧化性氣體 氣體氧化性試驗設備
5 加壓氣體 壓力與溫度測量設備
6 易燃液體 閉杯閃點測量設備
初沸點測量設備
7 易燃固體 固體燃燒速率試驗設備
8 自反應物質和混合物 甄別試驗 差式掃描量熱儀
系列試驗 傳播爆炸性測試設備(如聯合國引爆試驗設備)
包件中傳播爆炸性測試設備(包件中的引爆試驗設備)
傳播爆燃性測試設備(時間/壓力試驗設備和爆燃試驗設備)
包件中傳播爆燃性測試設備(包件中的爆燃試驗設備)
封閉條件下加熱效應測試設備(如克南試驗設備)
爆炸力測試設備(如改進特勞澤試驗設備)
包件中的熱爆炸效應試驗設備(如包件中的熱爆炸試驗設備)
自加速分解溫度測試設備(如絕熱儲存試驗設備)
9 自燃液體 液體自燃性試驗設備
10 自燃固體 固體自燃性試驗設備
11 自熱物質和混合物 物質自熱性試驗設備
12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氣體量測量設備
13 氧化性液體 液體氧化性試驗設備
14 氧化性固體 固體氧化性試驗設備
15 有機過氧化物 系列試驗 傳播爆炸性測試設備(如聯合國引爆試驗設備)
包件中傳播爆炸性測試設備(包件中的引爆試驗設備)
傳播爆燃性測試設備(時間/壓力試驗設備和爆燃試驗設備)
包件中傳播爆燃性測試設備(包件中的爆燃試驗設備)
封閉條件下加熱效應測試設備(如克南試驗設備)
爆炸力測試設備(如改進特勞澤試驗設備)
包件中的熱爆炸效應試驗設備(如包件中的熱爆炸試驗設備)
自加速分解溫度測試設備(如絕熱儲存試驗設備)
16 金屬腐蝕物 金屬腐蝕性試驗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