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召開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召開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召開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召開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
常委會組成人員、有關列席單位:
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定于2014年8月27日8:30時,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廳召開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會期預計兩天半。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建議議程共十項
(一)審議《太原市獻血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
(二)審議《太原市森林防火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
(三)聽取和審議太原市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太原市2013年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及2014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審查和批準太原市2013年市本級財政決算
(五)聽取和審議太原市201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文物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都市現代農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八)審議《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田永順辭職請求的決定》(書面)
(九)聽取和審議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十)人事任免及其他
二、列席會議的人員
(一)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訪局副局長,各室(處)主任(處長),信息中心負責人。
(二)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調研員。
(三)市長或有關副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一人。
(五)與會議議題直接相關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負責人:市政府辦公廳、市發改委、市農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含紅十字血液中心)、市審計局、市文物局、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
(六)邀請市政協主席或副主席列席會議。
(七)邀請九名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蘭 旭 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呂靜英(女)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李衛平 中共太原市晉源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李月斌 山西問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楊玉忠 太原市晉源區金勝鎮木廠頭村黨支部書記、 村委會主任
楊 健 太原市殘疾人聯合理事會理事長
鄭梅梅(女)山西梅芝園藝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立宗 太原顯微手外科醫院院長
趙偉東 太原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所有列席人員應嚴格按照《關于列席太原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有關規定》分別列席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參會情況要通報。
三、旁聽會議的人員
邀請六名本市公民旁聽會議。本次會議旁聽人員由萬柏林區人大常委會按照《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旁聽辦法(試行)》的要求確定。
四、有關要求
全體會議時,各項議題的報告時間不超過10分鐘,報告稿不超過3000字。
文件格式按黨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格式要求印制。
參會人員應按時參會,一般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時,要按照《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出席、列席常務委員會會議人員請假制度》的規定,提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別強調的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常委會會議或全體會議時,應在會前書面向常委會主任請假;因故不能出席分組會議時,向分組會議召集人請假。
五、會議材料
根據《太原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貫徹實施監督法若干意見》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文件材料,須在常委會舉行會議前20日,送市人大相關委員會征求意見,并在常委會舉行會議前10日報送常委會辦公廳。因此,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專項工作報告稿于2014年8月7日前,送市人大相關委員會征求意見,提交常委會審議的文件材料于2014年8月17日前,報送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辦公室,一式260份。
六、報到時間和食宿安排
出席、列席常委會會議人員在接到會議通知后,應盡快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與常委會辦公廳聯系。
因交通不便,需要安排食宿的參會人員請于8月26日15:00—16:30時在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報到后,由機關會議培訓中心(原機關招待所)負責安排食宿。
與本次會議議題直接相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請于8月26日9:00—11:00時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進行電話聯系,以便掌握各自列席會議的具體時間。
七、其他
1、會議召開期間,市公安局要安排交通民警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門口值勤,疏導交通,保證暢通。
2、會議召開期間,市供電局應確保會議用電,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聯系電話:7522208、7522206(傳真)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網址www.tyrd.gov.cn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