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州人民政府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項目融資貸款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關于批準州人民政府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項目融資貸款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關于批準州人民政府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項目融資貸款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關于批準州人民政府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項目融資貸款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2014年12月26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項目融資貸款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的議案》及副州長吳俊對議案所作的說明。會議同意這個議案,決定批準州人民政府將都勻經濟開發區私募債券等7個項目融資貸款(總金額11.78億元,其中,州級項目和平臺公司項目共2個,金額3.7億元;貴定縣項目5個,金額8.08億元)的償還資金納入州級財政預算。
會議要求:一、州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融資資金統籌安排,并歸口由州政府監管部門具體落實,切實避免多頭管理和多層管理的局面。二、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強化資金審計監督和跟蹤督查工作。三、要建立償債機制,認真落實還款計劃,按照“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確定償債責任單位,科學測算償債能力、合理安排到期債務的償還,形成良性償債機制,確保不發生債務風險。四、強化領導責任,建立融資資金責任制,確保融資資金的安全運行,加快項目建設,確保項目質量,把項目建成人民滿意的優質和廉政工程。以上工作的落實情況,要定期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