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的批復
國函〔2015〕2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關于報送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修改稿)的請示》(發改西部〔2014〕2880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2015—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等重大戰略機遇,解放思想,創新機制,統籌謀劃,協同推進,進一步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著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特色產業,打造產業集聚、經濟繁榮的活力老區;著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創新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打造天藍山青水凈的美麗老區;著力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打造人民安居樂業的幸福老區;著力促進城鄉統籌與區域協調發展,弘揚老區革命精神與民族文化,打造全國旅游文化示范的文化老區,努力探索革命老區跨越發展、持續發展的新路子,加快老區開發建設步伐,增強老區自我發展能力,使老區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按照《規劃》確定的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制定分解落實方案,推動《規劃》實施,切實把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投入和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5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