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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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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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15〕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強質量、標準和品牌建設,明確2015年質量工作重點,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簡政放權,充分發揮企業的質量主體作用
(一)繼續清理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減少和下放質量安全準入類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加強質量安全執法部門間的協作,推進信息共享,形成質量安全監管合力。(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提高勞動者技能。研究建立新的質量工程技術人員人才評價制度。實施卓越工程師計劃、企業質量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組織開展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的活動。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促進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推動企業質量技術創新。制定推動制造業質量升級指導意見。加大制造業企業質量技術改造支持、引導力度。完善國家技術改造貼息等激勵政策,支持企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強質量技術創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質量技術創新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資委、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管理制度和先進標準。開展第二屆中國質量獎評選表彰活動。引導企業廣泛開展QC小組(質量管理小組)、“五小”(小建議、小革新、小攻關、小發明、小創造)、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鼓勵企業參與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修訂。開展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遴選。(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堅持以質量提升推動品牌建設。制定品牌評價國際標準,推動建立國際互認的品牌評價體系。推進農業、制造業、服務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制定并推廣品牌培育評價準則。保護和傳承老字號,提升傳統產業質量水平。開展知名品牌創建工作,提升區域品牌價值。將品牌建設情況納入中央企業工作考核,提升中央企業品牌價值和效應。推動開展工業產品生態設計,促進綠色品牌建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和產品“三包”、缺陷產品強制召回等質量安全責任。全面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加大重點領域、重要場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改進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七)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研判和防范。以大中型醫療機構為基礎,建立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加強農產品、食品藥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加強日用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監督相關制度措施,防范校園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構建農產品和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網絡。嚴格防范有害動植物疫病疫情風險,有效防范外來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傳染病傳入。開展邊境貿易生物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加快構建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和查處機制。(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開展電梯安全監管專項活動。開展高鐵重點領域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在重大工程領域推動實施重大設備監理制度。對重大水利工程實施質量安全巡查機制和重點項目駐地監督機制。加強能效標識管理產品、節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測,推進污染糧食單收單存、定向銷售。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強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科技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糧食局、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依法嚴厲打擊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農資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開展消費品、汽車產品等重點專項打假活動。打擊非法攜帶、郵寄進境種子種苗行為。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行動。打擊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黑社”、“黑導”、“黑網站”、“黑車”。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打擊侵權盜版專項行動。針對虛假宣傳療效售賣假冒偽劣產品以及互聯網制售假藥等質量違法行為開展打擊專項行動。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和中國制造海外形象維護行動等。(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加快建立質量安全征信體系。加快完善工業產品質量企業自我聲明機制,推動部分行業協會制定本行業重點產品自我聲明規范。推進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公開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加快建立質量失信“黑名單”制度。開展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旅游經營服務“失信名單”。開展電子商務質量誠信提升行動。(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旅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嚴格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行業準入和強制退出機制。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推動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推廣高效節能產品。(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深入開展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抓好重點消費產品質量提升、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輸往非洲產品質量提升、服務業質量提升四大專項行動。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實施售后服務質量測評,開展售后服務質量對比提升行動。實施京津冀、華東地區重點城市公共服務質量監測。實施工業質量品牌提升行動計劃。制定服務業質量升級指導意見。開展提高醫療質量專項工作。督促銀行業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落實消費者保護考核評價工作,定期發布服務改進情況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建立旅游質量第三方評估體系。(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旅游局、銀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社會共治,形成推動質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加快構建質量社會共治機制。探索建立質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機制。對進口肉類、乳制品、水產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國(地區)質量安全控制體系開展回顧性審查。開展質量強市示范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活動。推動實施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探索建立質量安全多元救濟機制和產品侵權責任賠償制度。精心組織2015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發布“旅游市場秩序綜合水平指數”。(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地方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繼續開展省級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結果,抓好整改落實。指導地方政府將質量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范圍。做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貫徹落實情況中期評估。(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以全國“質量月”等活動為契機,曝光質量突出問題和質量案件事件,加強社會公眾關注的質量安全領域的宣傳報道。做好網絡輿論引導工作。建立完善廣告信用“黑名單”制度。強化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工作,強化互聯網廣告監管,提高對新媒體廣告的監管執法水平,進一步打擊變相發布違法廣告行為。(中央宣傳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質量基礎工作,為質量升級提供支撐
(十六)充分發揮質量基礎作用。開展培育發展團體標準試點。完善國家鐵路技術標準體系。推出中國裝備標準名錄,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結合海外重大工程建設,推動與周邊國家的交通運輸標準化國際合作。以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一體化為契機,推動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實施。加快農產品、食品標準制修訂,整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研究建立新一代計量基標準。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活動。圍繞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加強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加快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許可改革,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質檢總局、科技部、交通運輸部、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質量教育和文化建設。推進質量學科建設,完善質量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設置,鼓勵高等院校設立質量教育研究機構。推動質量教育基地建設和國門生物安全知識普及宣傳活動。發布企業質量文化建設指南國家標準,開展質量文化建設經驗交流及成果發布。(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質量法律法規體系。開展質量促進法、消費品安全法以及學生營養和食品法立法研究。推動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藥品管理法、標準化法、計量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條例、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推進地方積極開展質量促進立法工作。(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完成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