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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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5〕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國務院決定將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名稱改為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
(一)組成人員。
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擔任協調小組組長,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國務委員王勇擔任副組長,國務院副秘書長肖捷、江小涓、丁向陽、王仲偉,中央編辦主任張紀南,法制辦主任宋大涵為成員。
(二)主要職責。
在各地區各部門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基礎上,統籌研究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擬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推動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地方相關工作,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
協調小組下設行政審批改革組、投資審批改革組、職業資格改革組、收費清理改革組、商事制度改革組、教科文衛體改革組6個專題組和綜合組、督查組、法制組、專家組4個功能組。綜合組設在國務院辦公廳,從國務院辦公廳和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實行集中辦公,對外以“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辦公室)名義開展工作。
二、協調小組專題組組長、副組長及主要職責
(一)行政審批改革組。
組長由國務院審改辦張紀南(中央編辦主任)擔任。
負責牽頭推進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規范行政審批行為,防止和糾正變相審批,約束自由裁量權,提高政府服務水平。
(二)投資審批改革組。
組長由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擔任,副組長由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陳大衛擔任。
負責牽頭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和規范前置中介服務,推進并聯審批,積極探索投資項目清單管理模式,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管。
(三)職業資格改革組。
組長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擔任,副組長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擔任。
負責牽頭推進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規范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加強對職業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管。
(四)收費清理改革組。
組長由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擔任,副組長由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毛偉明、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擔任。
負責牽頭推進收費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費項目,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完善收費監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組。
組長由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擔任,副組長由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擔任。
負責牽頭深化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完成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號”改革,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深入推進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衛體改革組。
組長由國務院副秘書長江小涓擔任,副組長由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科技部副部長李萌、文化部副部長項兆倫、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劉謙、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閻曉宏、體育總局副局長楊樹安擔任。
負責牽頭協調推動教科文衛體領域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的措施,研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按照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見和措施。
各專題組的日常工作由組長單位承擔。各專題組負責調查研究本領域社會反響大、群眾意見集中的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難點問題合作攻關,提出改革建議。各專題組的改革建議可在請示國務院分管領導同志后,提交協調小組會議審議。專題組的職責和組成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
三、協調小組功能組組長、副組長及主要職責
(一)綜合組(協調小組辦公室)。
組長(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國務院副秘書長王仲偉擔任,副組長(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由國務院審改辦吳知論(中央編辦副主任)擔任。
負責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溝通協調各專題組工作,跟蹤了解、分析研究各專題組重點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協調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重大問題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協調小組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和推動地方改革工作;收集匯總相關信息資料,編發工作簡報;聯系新聞宣傳、網絡信息等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二)督查組。
組長由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向陽擔任,副組長由國務院審改辦李曉全(中央編辦副主任)擔任。
負責督促檢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核查督辦各專題組提出的部門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對有關改革反映強烈的問題。
(三)法制組。
組長由法制辦主任宋大涵擔任,副組長由法制辦副主任夏勇擔任。
負責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措施進行法律審核,及時提出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方案,對清理的文件進行審核等。
(四)專家組。
繼續沿用原有的職能轉變評估專家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擴充。主要任務是受協調小組委托,根據工作安排,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事項進行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有關要求
(一)協調小組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發揮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各專題組和功能組要根據職責分工,明確目標任務,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拿出“啃硬骨頭”的真招實招,抓好本領域改革的統籌,確保各項改革協同配套、整體推進。特別要注重研究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加大指導、協調、督促力度,推動改革不斷取得實質性進展。
(二)國務院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緊迫意識,認真貫徹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決策部署,按照協調小組工作要求,堅持民意為先、舍利為公,找準突破口、把握著力點,在放權上求實效,在監管上求創新,以務實的舉措把改革推向縱深。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親自抓好部署、協調和落實。
(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參照建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有力推進機制,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強化責任、強力推動,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貫通、整體聯動,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