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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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
教師廳[2015]3號
北京、天津、遼寧、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南、廣東、重慶、云南、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教師節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要求,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按照我部工作總體安排和有關省份的改革意愿,決定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改革試點范圍。在浙江、湖北等15個。▍^、市)試點基礎上,新增13個。▍^、市)為試點省份。其中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肅、青海、寧夏等7省(區、市)于2015年秋季啟動改革試點,天津、遼寧、黑龍江、廣東、重慶、云南等6省(區、市)于2016年春季啟動改革試點。新增試點省份原則上選擇1-2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
各試點。▍^、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擴大改革試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總結經驗,發現、研究和解決改革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確保擴大改革試點工作平穩順利實施。請各試點。▍^、市)根據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積極做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改革的準備工作,研究出臺本。▍^、市)試點實施細則,并要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使廣大教師理解、支持并參與到改革中來,為改革的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教育部辦公廳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