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改進住房金融服務,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
二、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根據轄內不同城市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ㄗ灾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監會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