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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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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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2015〕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
2015年10月24日
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對于提升我國教育發展水平、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奠定長遠發展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多年來,通過實施“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等重點建設,一批重點高校和重點學科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帶動了我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的提升,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重點建設也存在身份固化、競爭缺失、重復交叉等問題,迫切需要加強資源整合,創新實施方式。為認真總結經驗,加強系統謀劃,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推進機制,堅持久久為功,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我國從高等教育大國到高等教育強國的歷史性跨越,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就是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扎根中國大地,遵循教育規律,創造性地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之路,努力成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參與者和推動者,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一流為目標。引導和支持具備一定實力的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瞄準世界一流,匯聚優質資源,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世界一流。
——堅持以學科為基礎。引導和支持高等學校優化學科結構,凝練學科發展方向,突出學科建設重點,創新學科組織模式,打造更多學科高峰,帶動學校發揮優勢、辦出特色。
——堅持以績效為杠桿。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公平競爭,強化目標管理,突出建設實效,構建完善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評價體系,充分激發高校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引導高等學校不斷提升辦學水平。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深化高校綜合改革,加快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學校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當好教育改革排頭兵。
(三)總體目標。
推動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水平,使之成為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先進思想和優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養各類高素質優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撐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到2020年,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
——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
——到本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二、建設任務
(四)建設一流師資隊伍。
深入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強化高層次人才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聚集世界優秀人才。遵循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優化中青年教師成長發展、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創新團隊,增強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優秀教師隊伍。
(五)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堅持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的核心地位,著力培養具有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優秀人才。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大力推進個性化培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國際視野、科學精神和創業意識、創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將學生成長成才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導向正確、科學有效、簡明清晰的評價體系,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健康成長。
(六)提升科學研究水平。
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提升高水平科學研究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實施作出重要貢獻。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強學科布局的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重點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領域。提高基礎研究水平,爭做國際學術前沿并行者乃至領跑者。推動加強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研究,著力提升解決重大問題能力和原始創新能力。大力推進科研組織模式創新,依托重點研究基地,圍繞重大科研項目,健全科研機制,開展協同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影響的新型高校智庫,提高服務國家決策的能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和學術標準體系。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寬松的創新環境,保護創新、寬容失敗,大力激發創新活力。
(七)傳承創新優秀文化。
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增強文化自覺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動社會進步、引領文明進程、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學精神和大學文化。堅持用價值觀引領知識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靜心治學,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勤學、修德、明辨、篤實,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基本遵循,形成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研究、宣傳,認真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做到揚棄繼承、轉化創新,并充分發揮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
(八)著力推進成果轉化。
深化產教融合,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著力提高高校對產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努力成為催化產業技術變革、加速創新驅動的策源地。促進高校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移與產業化鏈條,推動健全市場導向、社會資本參與、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應用轉化機制。強化科技與經濟、創新項目與現實生產力、創新成果與產業對接,推動重大科學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變為先進生產力,增強高校創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力。
三、改革任務
(九)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領導。
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不斷改革和完善高校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牢牢把握高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不斷堅定廣大師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推進高校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著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推進工作創新,有效發揮高校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完善體現高校特點、符合學校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
(十)完善內部治理結構。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實機制,加快形成以章程為統領的完善、規范、統一的制度體系。加強學術組織建設,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充分發揮其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擴大有序參與,加強議事協商,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共青團、學生會等在民主決策機制中的作用,積極探索師生代表參與學校決策的機制。
(十一)實現關鍵環節突破。
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快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完善崗位設置、分類管理、考核評價、績效工資分配、合理流動等制度,加大對領軍人才傾斜支持力度。加快推進科研體制機制改革,在科研運行保障、經費籌措使用、績效評價、成果轉化、收益處置等方面大膽嘗試。加快建立資源募集機制,在爭取社會資源、擴大辦學力量、拓展資金渠道方面取得實質進展。
(十二)構建社會參與機制。
堅持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加快建立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理事會制度,制定理事會章程,著力增強理事會的代表性和權威性,健全與理事會成員之間的協商、合作機制,充分發揮理事會對學校改革發展的咨詢、協商、審議、監督等功能。加快完善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的模式,推進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積極引入專門機構對學校的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
(十三)推進國際交流合作。
加強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的實質性合作,將國外優質教育資源有效融合到教學科研全過程,開展高水平人才聯合培養和科學聯合攻關。加強國際協同創新,積極參與或牽頭組織國際和區域性重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營造良好的國際化教學科研環境,增強對外籍優秀教師和高水平留學生的吸引力。積極參與國際教育規則制定、國際教育教學評估和認證,切實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和話語權,樹立中國大學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四、支持措施
(十四)總體規劃,分級支持。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發展現狀,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強總體規劃,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差別化發展,加快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個周期,2016年開始新一輪建設。
高校要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路徑,科學規劃、積極推進。擁有多個國內領先、國際前沿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在多領域建設一流學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一流學科,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或前列。擁有若干處于國內前列、在國際同類院校中居于優勢地位的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圍繞主干學科,強化辦學特色,建設若干一流學科,擴大國際影響力,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擁有某一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突出學科優勢,提升學科水平,進入該學科領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財政將中央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納入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中統籌考慮,并通過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引導支持;鼓勵相關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對中央高校給予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地方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相關資金給予引導支持。中央基本建設投資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給予支持。
(十五)強化績效,動態支持。
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資金分配更多考慮辦學質量特別是學科水平、辦學特色等因素,重點向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學校傾斜,在公平競爭中體現扶優扶強扶特。完善管理方式,進一步增強高校財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充分激發高校爭創一流、辦出特色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積極采用第三方評價,提高科學性和公信度。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評估評價結果、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動態調整支持力度,增強建設的有效性。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適當減少支持力度。
(十六)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會、學校相結合的共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勵有關部門和行業企業積極參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圍繞培養所需人才、解決重大瓶頸等問題,加強與有關高校合作,通過共建、聯合培養、科技合作攻關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按照平穩有序、逐步推進原則,合理調整高校學費標準,進一步健全成本分擔機制。高校要不斷拓寬籌資渠道,積極吸引社會捐贈,擴大社會合作,健全社會支持長效機制,多渠道匯聚資源,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五、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組織管理。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頂層設計、宏觀布局、統籌協調、經費投入等重要事項決策,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教育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負責規劃部署、推進實施、監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承擔。
(十八)有序推進實施。
要完善配套政策,根據本方案組織制定績效評價和資金管理等具體辦法。
要編制建設方案,深入研究學校的建設基礎、優勢特色、發展潛力等,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提出具體的建設目標、任務和周期,明確改革舉措、資源配置和資金籌集等安排。
要開展咨詢論證,組織相關專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國家戰略需要,對學校建設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咨詢論證,提出意見建議。
要強化跟蹤指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態監測,及時發現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建立信息公開公示網絡平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