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市區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工程費標準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市區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工程費標準的通知
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市區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工程費標準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市區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工程費標準的通知
橋西區、新華區、長安區、裕華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快城鎮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的要求,經研究,現就調整市區居民住宅供水戶表改造工程費標準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建成住宅“一戶一表,計量出戶”改造工程費用標準調整為:一戶一表的住宅每戶1600元;一戶兩表的住宅每戶2480元。
二、居民用戶負擔仍按現行標準執行,即:一戶一表的每戶負擔360元;一戶兩表的每戶負擔460元。其余改造資金由市、區財政、供水企業按1∶1∶2的比例分擔。
三、一戶兩表以上用戶,市、區財政、居民承擔資金按一戶兩表標準執行,不足部分由供水企業承擔。
四、城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門發放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免收改造費用。所需改造資金由市、區財政和供水企業按上述比例分別負擔。
五、以上標準的適用范圍,是指將分戶水表改造為集中設置于樓前地下水表井內,包括內部多支供水管網管材及配件材料的更換所發生的費用。適用于磚混結構、多層建筑住宅“一戶一表、計量出戶”改造工程。工程質量標準應符合石政發〔2007〕51號文規定的設計、安裝技術要求。
六、居民住宅實施一戶一表、計量出戶改造工程,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做好相關工作,要嚴格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做好后續管理維護。
本通知自2015年度已開工改造項目起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