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林辦發〔2016〕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長白山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推進林業行政職能轉變,保障人民群眾對林業政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增強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健全完善林業治理體系,提升林業治理能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要求,現就全面推進林業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推進林業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林業系統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林業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進林業行政職能轉變,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緊緊圍繞林業重點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以公開促改革、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依法依規明確林業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加快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堅持改革創新,務求公開實效,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推行“互聯網+政務”,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務公開便利化。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林業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臺階,依法積極穩妥推行林業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林業政務公開內容覆蓋林業行政審批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林業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林業主管部門的服務意識、便民意識顯著增強。
二、推進林業政務陽光公開
(四)推進決策、執行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林業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林業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林業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網絡媒體、聽證座談、專家評審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作出決策后,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主動公開重點林業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根據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五)推進管理、服務公開。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林業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林業執法部門要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推進監管情況公開,重點公開生態建設、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信息。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要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布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為辦理涉林事項提供方便。
(六)推進結果、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都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評估政策落實效果,及時將落實情況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森林火險、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沙塵暴災害、重大生態破壞事故等林業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負責處置的業務主管部門和有關地方是信息發布第一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三、擴大林業政務開放參與
(七)加強林業政策解讀。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及新媒體等多種途徑做好重要林業政策解讀工作。遇有林業重大突發事件和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宣講林業政策,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要結合社會公眾關注的林業重點熱點,注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對涉及面廣、涉及利益群體多、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林業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布、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讀,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
(八)推動林業數據開放,擴大公眾參與。實施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管理,制定開放目錄和數據采集標準,加快建設林業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充分發揮互聯網便捷、高效優勢,研究探索公眾參與林業政策制定的事項種類和方式,搭建互動平臺,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增進公眾對林業工作的認可和支持。
(九)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督辦機制。對涉林重要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處置措施以及處理結果等。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明確回應主體,落實相關責任,確保在應對林業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四、提升林業政務公開能力
(十)完善制度規范。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及時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公開機制,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調整清理。推進林業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統一名稱標識、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范圍,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要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規范保密審查程序,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系,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提高信息化水平。發揮中國林業網作為林業系統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整合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強化與主要媒體、主要網站的聯動,充分運用新媒體手段拓寬信息傳播渠道,將中國林業網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解讀平臺和更加便民的政府服務平臺。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提升林業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逐步實行林業審批和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十二)抓好教育培訓。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培訓,增強政務公開意識,提高政務公開能力。要制定周密的培訓計劃,新任公務員和初次從事政務公開的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政務公開培訓,適應機關工作需要。
五、強化政務公開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協調機制,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公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等政務公開工作。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要確定一名領導同志分管,落實責任人員,每年12月31日前向國家林業局政務公開辦報送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國家林業局政務公開辦將按要求開展監督檢查。
(十四)加強考核監督。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分值權重。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評估,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國家林業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