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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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6〕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強化學校體育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對于促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健康中國和人力資源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校體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的重要部署,國務院對加強學校體育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各地、各部門不斷出臺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學校體育,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總體上看,學校體育仍是整個教育事業相對薄弱的環節,對學校體育重要性認識不足、體育課和課外活動時間不能保證、體育教師短缺、場地設施缺乏等問題依然突出,學校體育評價機制亟待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不夠,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仍是學生素質的明顯短板。為進一步推動學校體育改革發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要求,以“天天鍛煉、健康成長、終身受益”為目標,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體育教育質量,健全學生人格品質,切實發揮體育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素質教育中的綜合作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保證課程時間,提升課堂教學效果,強化課外練習和科學鍛煉指導,調動家庭、社區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
堅持培養興趣與提高技能相促進。遵循教育和體育規律,以興趣為引導,注重因材施教和快樂參與,重視運動技能培養,逐步提高運動水平,為學生養成終身體育鍛煉習慣奠定基礎。
堅持群體活動與運動競賽相協調。面向全體學生,廣泛開展普及性體育活動,有序開展課余訓練和運動競賽,積極培養體育后備人才,大力營造校園體育文化,全面提高學生體育素養。
堅持全面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強化政府責任,統一基本標準,因地因校制宜,積極穩妥推進,鼓勵依據民族特色和地方傳統,大膽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學校體育工作水平。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到國家標準,體育課時和鍛煉時間切實保證,教學、訓練與競賽體系基本完備,體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學生體育鍛煉習慣基本養成,運動技能和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升,規則意識、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質顯著增強;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本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滿活力、注重實效的中國特色學校體育發展格局。
二、深化教學改革,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
(四)完善體育課程。以培養學生興趣、養成鍛煉習慣、掌握運動技能、增強學生體質為主線,完善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建立大中小學體育課程銜接體系。各地中小學校要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足開好體育課程,嚴禁削減、擠占體育課時間。有條件的地方可為中小學增加體育課時。高等學校要為學生開好體育必修課或選修課。科學安排課程內容,在學生掌握基本運動技能的基礎上,根據學校自身情況,開展運動項目教學,提高學生專項運動能力。大力推動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積極推進田徑、游泳、體操等基礎項目及冰雪運動等特色項目,廣泛開展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優勢項目。進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間體育,充實和豐富體育課程內容。
(五)提高教學水平。體育教學要加強健康知識教育,注重運動技能學習,科學安排運動負荷,重視實踐練習。研究制定運動項目教學指南,讓學生熟練掌握一至兩項運動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學模式,努力提高體育教學質量。關注學生體育能力和體質水平差異,做到區別對待、因材施教。研究推廣適合不同類型殘疾學生的體育教學資源,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和對殘疾學生的體育教學質量,保證每個學生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支持高等學校牽頭組建運動項目全國教學聯盟,為中小學開展教改試點提供專業支撐,促進中小學提升體育教學水平。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發和創新體育教學資源,不斷增強教學吸引力。鼓勵有條件的單位設立全國學校體育研究基地,開展理論和實踐研究,提高學校體育科學化水平。
(六)強化課外鍛煉。健全學生體育鍛煉制度,學校要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落到實處。幼兒園要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中小學校要組織學生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學生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職業學校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要注意安排學生的體育鍛煉時間。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校外全民健身運動,中小學校要合理安排家庭“體育作業”,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社會體育活動,社區要為學生體育活動創造便利條件,逐步形成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共同指導學生體育鍛煉的機制。組織開展全國學校體育工作示范校創建活動,各地定期開展陽光體育系列活動和“走下網絡、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群眾性課外體育鍛煉活動,堅持每年開展學生冬季長跑等群體性活動,形成覆蓋校內外的學生課外體育鍛煉體系。
三、注重教體結合,完善訓練和競賽體系
(七)開展課余訓練。學校應通過組建運動隊、代表隊、俱樂部和興趣小組等形式,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為有體育特長的學生提供成才路徑,為國家培養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奠定基礎。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運動訓練規律,科學安排訓練計劃,妥善處理好文化課學習和訓練的關系,全面提高學生身體素質,打好專項運動能力基礎,不斷提高課余運動訓練水平。辦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充分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
(八)完善競賽體系。建設常態化的校園體育競賽機制,廣泛開展班級、年級體育比賽,學校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或體育節,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體育競賽,吸引廣大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制定學校體育課余訓練與競賽管理辦法,完善和規范學生體育競賽體制,構建縣、市、省、國家四級競賽體系。各地要在整合賽事資源的基礎上,系統設計并構建相互銜接的學生體育競賽體系,積極組織開展區域內競賽活動,定期舉辦綜合性學生運動會。推動開展跨區域學校體育競賽活動,全國學生運動會每三年舉辦一屆。通過完善競賽選拔機制,暢通學生運動員進入各級專業運動隊、代表隊的渠道。
四、增強基礎能力,提升學校體育保障水平
(九)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師德建設,增強廣大體育教師特別是鄉村體育教師的職業榮譽感,堅定長期致力于體育教育事業的理想與信心。各地要利用現有政策和渠道,按標準配齊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研人員。辦好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培養合格體育教師。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有體育特長的志愿人員兼任體育教師。實施體育教師全員培訓,著力培養一大批體育骨干教師和體育名師等領軍人才,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國培計劃)重點加強中西部鄉村教師培訓,提升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水平。科學合理確定體育教師工作量,把組織開展課外活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課余訓練、比賽等納入教學工作量。保障體育教師在職稱(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高等學校要完善符合體育學科特點的體育教師工作考核和職稱(職務)評聘辦法。
(十)推進體育設施建設。各地要按照學校建設標準、設計規范,充分利用多種資金渠道,加大對學校體育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把學校體育設施列為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以保基本、兜底線為原則,建設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好體育器材,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教學裝備。進一步完善制度,積極推動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為學校體育提供服務,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后和節假日對本校師生和公眾有序開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戶外營地等資源開展體育活動。
(十一)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學校體育經費投入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時要對學校體育給予傾斜。各級教育部門要根據需求將學校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學校要保障體育工作的經費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發展學校體育,多渠道增加學校體育投入。
(十二)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健全學校體育運動傷害風險防范機制,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學生的傷害應急處置和救護能力。加強校長、教師及有關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學校體育從業人員運動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定期開展檢查,有安全風險的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責任險,探索建立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機制。鼓勵各地政府試點推行學生體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調解辦法。
(十三)整合各方資源支持學校體育。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購買體育服務等方式,逐步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技術、人才等資源服務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等活動。鼓勵專業運動隊、職業體育俱樂部定期組織教練員、運動員深入學校指導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支持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企業等開展廣泛合作,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加深同港澳臺青少年體育活動的合作。加強學校體育國際交流。
五、加強評價監測,促進學校體育健康發展
(十四)完善考試評價辦法。構建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學校體育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和規范體育運動項目考核和學業水平考試,發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體育課程考核要突出過程管理,從學生出勤、課堂表現、健康知識、運動技能、體質健康、課外鍛煉、參與活動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中小學要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情況、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各地要根據實際,科學確定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在高校招生錄取時,把學生體育情況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學校體育測試要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的特殊情況,體現人文關懷。修訂體育教育本科專業學生普通高考體育測試辦法,提高體育技能考核要求。制定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實施意見,規范高水平運動員招生。
(十五)加強體育教學質量監測。明確體育課程學業質量要求,制定學生運動項目技能等級評定標準和高等學校體育學類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促進學校體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建立中小學體育課程實施情況監測制度,定期開展體育課程國家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嚴格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將其實施情況作為構建學校體育評價機制的重要基礎,確保測試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鼓勵各地運用現代化手段對體育課質量進行監測、監控或對開展情況進行公示。
六、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協調,落實管理責任,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抓緊抓好。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中的責任,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好深化學校體育改革的各項任務。
(十七)強化考核激勵。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學校和個人進行表彰。加強學校體育督導檢查,建立科學的專項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問責機制。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中實行“一票否決”。教育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學校體育專項檢查,建立約談有關主管負責人的機制。
(十八)營造良好環境。通過多種途徑,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及網絡等手段,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新聞宣傳力度,總結交流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傳播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校體育的良好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