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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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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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監發〔2016〕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
現將《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交通運輸部(章)
2016年5月10日
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學性,促進行業質量與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交通運輸部組織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和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開展的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活動。
第三條 部通過開展質量安全督查工作,旨在指導和督促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掌握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促進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第四條 質量安全督查工作依據:
(一)國家和行業有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家和行業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及強制性條文。
第五條 質量安全督查工作由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具體督查工作實行督查組負責制,督查組由部組織行業有關專家組成。督查組成員對督查意見和評分負責,并在督查記錄表上簽注。
第六條 質量安全督查工作應堅持依法、科學、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督查組成員應自覺遵守各項廉政規定。
第二章 督查分類和內容
第七條 質量安全督查分為綜合督查和專項督查兩類,通過查看現場、查閱資料、詢問核查、對單檢查、隨機抽檢等方式開展。
第八條 綜合督查是指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落實國家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規,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和相關專項工作等情況的抽查,以及對工程項目建設和監理、設計、施工等主要參建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行為、施工工藝、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工程實體質量情況等的抽查。
督查內容、抽檢指標等見附件1-6,督查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督查計分方法見附件7。
第九條 專項督查是指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或行業監管重點,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存在的突出質量安全問題所采取的針對性抽查。
第三章 督查程序和要求
第十條 部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規模和質量安全總體情況,制訂年度督查省份計劃。每年督查省份一般不少于10個。
第十一條 對于每個督查省份,可根據其工程類別、建設規模、工程進度等情況,抽查1至2個督查項目。
公路工程每個綜合督查項目宜抽查不少于3個合同段或在建工程的30%;每個專項督查項目宜抽查不少于2個合同段或具體結構物。
水運工程綜合督查項目抽查應以水工主體結構物為主,專項督查項目宜抽查不少于1個主要合同段或具體結構物。
第十二條 督查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督查省份的年度公路或水運工程在建項目情況,確定督查項目;
(二)針對督查項目的工程專業內容,從專家庫中抽取督查專家,組成督查組;
(三)印發督查通知,督查組赴督查省份開展督查工作;
(四)召開預備會,督查組專家分工,隨機確定抽查合同段或結構物;
(五)督查組了解督查省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狀況以及督查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情況,抽查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資料;
(六)督查組抽查工程項目有關資料、施工工藝、工地現場安全、工程實體質量;
(七)督查組匯總評議,形成督查意見;
(八)督查組反饋督查意見;
(九)印發督查意見書。
第十三條 采取突擊檢查、隨機抽查方式開展督查的,應從督查省份的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在建項目匯總表中隨機抽取工程項目和標段,針對督查項目的工程專業內容,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督查專家,組成督查組。督查情況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就近、回避、專業能力適應的原則,根據部有關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定,委托具有甲級檢測能力等級且信用優良的檢測機構承擔相應工程實體抽檢任務。
檢測機構根據確定的檢測內容,對督查項目工程實體進行隨機抽檢,按規定時限提交檢測數據和報告。
第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按照誠信、科學、客觀、嚴謹的原則,依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相關規程開展抽檢工作,提交正式的檢測報告,并對所提交的檢測數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六條 督查項目確定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向督查組提交下列資料:
(一)項目基本情況;
(二)項目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圖。圖中應標注主體工程施工與監理合同段劃分(里程樁號)及主要結構物、施工項目部、監理駐地、拌和站、預制場、試驗室位置等;
(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質量監督機構組織的監督抽查發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主要問題清單及整改落實情況。
第四章 督查結果處理
第十七條 督查完成后,督查組及時向督查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反饋督查意見,提出整改要求。部督查意見一般于督查組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印發。
第十八條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督查組反饋意見提出整改方案,于督查反饋會后1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部,并負責督促相關單位按方案確定的時限和內容逐一整改落實,結果及時報部;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應書面說明,采取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必要措施,并負責督促落實到位。
第十九條 對督查發現的重大質量缺陷問題或重大事故隱患,督查組應將該問題移交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 對督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認,并依法對相關單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曝光,按規定進行信用評價。
第二十一條 對督查中發現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工程建設項目存在突出問題的,按規定約談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并可視情況將督查意見抄告相應的省級人民政府。
第二十二條 部對年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于共性問題、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質量安全督查評分排名靠后的項目或參建單位,部將在行業內進行通報。
第二十三條 督查專家現場記錄、評價資料等應交由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統一保存,一般保存3年。
檢測數據、報告由檢測機構交督查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存檔。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6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辦法>的通知》(交安監發〔2014〕122)號,同時廢止。
附件1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督查表
序號 督查內容 抽查的文件資料 相關要求 評價
1 法律法規
及行業規章、規范性文件貫徹情況 《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近2年部出臺的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落實與工作開展情況 相關文件、管理制度及資料 結合本地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實際,組織開展法規宣貫學習, 健全有關規章制度或規范性文件,措施合法有效。任務和措施明確,落實和執行到位。
2 質量安全
監管責任
落實情況 明晰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規范履職行為,建立考核評價機制,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 相應文件、管理制度及資料 健全有關監管責任規章制度或規范性文件,相關工作責任明確,強化監管職責落實和能力保障。
3 質量安全
監管工作
開展情況 質量安全監管的體制機制和體系建設、制度建設、監管模式、監管措施、質量安全技術進步或創新等情況 相應文件、管理制度及資料 不斷完善質量、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體系建設,監管工作成效明顯,推動監管措施、保障質量安全的技術進步或創新情況。
4 行政執法
工作情況 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處理以及事故、重大隱患責任追究;質量、安全舉報的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舉報調查處理、行政執法等相關文件、管理制度及資料 建立相關臺賬,調查工作方法得當,程序嚴謹,調查深入,結果客觀,追究責任到位。
5 專項工作
開展情況 國家或行業開展的專項行動;品質工程、“平安工地”考評與創建工作;施工標準化工作等 相應活動方案、文件、管理制度及資料 制定了具體方案,工作內容明確、相關職責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到位,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注:評價采用好、較好、一般三個評價等級。
附件2
公路、水運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行為督查表
參建單位 抽查內容
(分值) 序號 抽查指標項
(分值) 相關要求
建設單位
管理體系
(20分) 1 目標和制度
(10分) 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明確,質量安全責任、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等制度合理,可操作。
2 機構與職責
(10分) 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保障條件
(40分) 3 基礎條件(20分) 依法依規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和審查安全生產條件,已開展安全風險管理,編制應急預案。
4 合同管理(20分) 質量安全目標、保障條件和責任條款明確;工期按批復文件執行。
管理效能
(40分) 5 質量安全管控
(20分) 創新管理手段,推行先進技術工藝,有效開展項目自查,管理措施有效、針對性強。
6 問題與隱患整改(20分) 對自查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抽查出的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到位。
設計
單位 勘察
設計
工作
質量
(100分) 7 工作質量(40分) 設計符合工程實際,無重大錯、漏、碰現象,無設計深度不足導致的補充勘察或重大設計變更;設計服務工作到位、高效。
8 變更管理(35分) 設計變更合理,辦理及時,程序規范。
9 風險預控(25分) 開展設計風險評估,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有指導作用。
監理
單位 機構建設
(20分) 10 主要人員條件及
崗位職責
(20分) 總監、駐地監理工程師、實驗室主任、橋梁(隧道、港口、航道)專業監理工程師條件和能力符合投標(文件)承諾。質量安全監理責任明確。
監理工作
(80分) 11 監理細則(10分) 監理細則對關鍵環節等具有針對性和可控性。
12 審批報驗(20分) 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程序規范,審批及時,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3 旁站巡視(15分) 按規定旁站和巡視,記錄準確、詳細、連續。
14 監理指令(15分) 指令閉合,要求準確。
15 隱蔽工程交驗
(20分) 驗收及評定及時、規范,資料真實可信。
參建單位 抽查內容
(分值) 序號 抽查指標項
(分值) 相關要求
施工單位 管理體系
(20分) 16 目標和制度
(10分) 質量、安全管理目標與合同一致性,質量安全制度合理,有針對性。
17 機構與職責
(10分) 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落實,相關證件齊全。
施工組織
(20分) 18 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
(10分) 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按規定程序審查、審批;大型臨時工程設計方案計算資料齊全、校驗審核程序規范。
19 大型設備或船舶
(5分) 相關證書齊全,有效,檢驗合格,管理臺賬規范。
20 施工技術交底與培訓(5分) 交底到一線人員,記錄詳實。施工單位或項目部培訓制度健全、有計劃,有記錄,有檢查。
質量管理
(30分) 21 原材料及產品
(10分) 原材料、產品出廠合格證齊全;自驗規定健全,程序規范。
22 施工自檢
(10分) 體系健全,管理規范,測量和自檢數據和報告客觀、真實、完整。
23 質量問題整改
(10分) 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質監機構、建設和監理單位檢查(監理指令)提出的質量問題舉一反三,對照要求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安全管理
(30分) 24 風險防控
(10分) 按規定開展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編制及時并按規定審查和實施。有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平安工地建設等各項工作。
25 安全投入
(10分) 安全專項費用使用規范,安全投入滿足施工安全需要。
26 安全隱患整改
(10分) 按照相關規定,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得 分
注:1.督查采用扣分制,各抽查指標項可在規定分值內扣分;
2.各單位得分為100減去各抽查指標項的扣分值。
附件3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工藝及現場安全督查表
抽查內容
(分值) 序號 抽查指標項
(分值) 相關要求
基本條件
(100分) 1 場地建設
(50分) 施工臨時場地(辦公區、生活區、加工區等)選址建設符合要求,便橋、便道設置合理,安全標示標牌清晰;施工臨時用電滿足規范要求;原材料存放規范。
2 設備機具
(50分) 機具、設備安全標識、防護裝置齊全。起重、升降等特種設備按規定檢驗或驗收合格,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路基工程
(100分) 3 開挖與填筑
(40分) 路塹開挖有序;路基填料符合要求,路堤分層填筑、壓實作業規范;防排水設施完善、合理。
4 高邊坡施工
(30分) 高邊坡爆破、開挖或裝運作業規范,風險評估報告所要求的主要措施得到落實;滑坡體、危石段設置風險源告知牌;腳手架搭設正確、防護有效;靠近交通要道作業時設置隔離措施。
5 小型結構
(30分) 材料符合要求;小橋和通道、涵洞和邊溝及擋墻等砌筑、勾縫、沉降縫、墩臺、梁板、防水及混凝土施工等符合要求,墻背填土及壓實規范,安全防護到位。
路面工程
(100分) 管理
要求
(20分) 6 施工安全
(20分) 施工區域交通管制有序,攤鋪機、壓路機及運輸車輛現場作業組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瀝青
混凝土
面層
(50分) 7 混合料生產
(20分) 設備工作正常,材料符合要求,配合比、生產溫度控制滿足要求。
8 鋪筑施工
(30分) 施工氣候條件適宜,設備工作正常,攤鋪溫度、寬度滿足要求。壓實溫度適宜。層間無污染,粘結牢固、有效。
水泥
混凝土
面層
(50分) 9 混凝土生產
(20分) 設備工作正常,材料符合要求,拌制均勻,配合比控制滿足要求。
10 鋪筑施工
(20分) 施工氣候條件適宜,設備工作正常,混凝土和易性好,運送、攤鋪及時,連續攤鋪,振搗充分,結合面處理規范。
11 養生與切縫
(10分) 養生及時、到位,養生方法規范。切縫及時,灌縫工藝規范。
半剛性基層底基層(30分) 12 混合料生產
(10分) 設備工作正常,材料符合要求,配合比控制滿足要求。
13 鋪筑施工
(10分) 機具設備工作正常,生產能力匹配,攤鋪規范,施工條件滿足要求。壓實及時,壓實功充足。
14 養生
(10分) 養生及時、到位,養生方法規范。
抽查內容
(分值) 序號 抽查指標項
(分值) 相關要求
橋
梁
工
程
(100分) 15 安全防護
(10分) 個人及工程防護用品使用規范。高空作業臨邊(空)、跨線橋施工、水上等危險作業區域安全防護、救生措施和警示標志設置符合要求。
16 支架及腳手架(10分) 管材有出廠合格證,架體搭設規范,按規定預壓、驗收。高大架體搭設和拆除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
17 構件預制
(20分) 鋼筋加工安裝規范;原材料及混合料質量符合要求;模板安裝穩固、嚴密;保護層厚度控制方法得當;混凝土養生規范。預應力錨夾具符合規定;張拉及灌漿工藝規范,符合要求。
18 下部結構
施工(15分) 基礎開挖、警示標志設置及施工安全防護符合規定,回填及時。擴大基礎、樁基礎周邊防護、孔內通風符合要求;深度5m以上基坑應按專項設計實施支護。基礎、墩臺、蓋梁等混凝土施工規范。樁基成孔記錄完整,按規定檢測樁身完整性。
19 橋面系
施工(15分) 混凝土防撞護欄鋼筋綁扎與澆筑作業規范,橋面防水處理有效,混凝土鋪裝施工及養生規范。
20 支座及伸縮縫安裝
(10分) 支座、伸縮縫規格滿足規范或設計要求。支座墊石混凝土平整密實,支座位置準確,安裝規范。伸縮縫安裝牢固,穩固混凝土密實、平整。
21 預制梁施工(20分) 梁板吊裝與安裝規范;預留鋼筋規整,橫向聯系可靠、混凝土密實,外觀無過量氣泡、水紋和色差,負彎矩區預應力施工規范。
22 現澆梁施工
(20分) 原材料及混合料質量符合要求。鋼筋設置符合設計要求,安裝規范。混凝土配合比滿足要求,施工、養生規范,按規定埋設預埋件。
23 拱橋施工
(20分) 原材料及混合料質量符合要求。施工順序及合攏溫度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工人操作、拱背填土及壓實作業規范,拱架基礎處理良好并按規范制作,落架科學。
24 懸索橋、斜拉橋施工
(20分) 索塔、錨碇混凝土澆筑控制滿足要求。懸索橋主纜架設及防護施工規范;斜拉索安裝作業規范。
抽查內容
(分值) 序號 抽查指標項
(分值) 相關要求
隧 道
工 程
(100分) 25 管理要求
(10分) 設立門禁系統和值班制度。危險作業區域安全防護措施齊全,人員防護措施齊備;按規定設置逃生通道、通風設備、防墜設施、消防及通訊器材,用電和照明規范。
26 開挖
(20分) 開挖方案合理;超前支護符合要求;監控量測及時有效;長大隧道和不良地質隧道應采用超前地質預報;超欠挖控制到位。
27 初期支護
(20分) 材料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支護及時,鎖腳錨桿等施工工藝規范,滲漏水處理得當,噴射混凝土外觀質量好。
28 仰拱施工
(10分) 材料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仰拱開挖、拱架安裝到位,回填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封閉及時;仰拱開挖與掌子面距離控制規范。
29 二次襯砌
(25分) 材料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防水板、止水條(帶)按設計要求施工,混凝土施工規范。與掌子面距離符合要求。
30 施工環境
(15分) 洞口排水系統完善;洞內通風、照明、防塵及有毒有害氣體監測設備設施齊備,運行正常;瓦斯隧道瓦斯監測與預警有效,采用防爆型機具、器材,現場消防設施齊備。
得 分
注:1.一般情況下,高速公路為瀝青路面或者水泥混凝土路面,橋梁工程中21~24項按實際督查的橋型種類取平均分;
2.督查采用扣分制,各抽查指標項分值減去扣分為該項得分,各項得分之和除以其分值之和再乘以100為該施工單位工藝和現場安全得分。
附件4
公路工程項目實體質量督查表
督查內容 序號 抽檢
指標項 檢測方法和頻率 評價方法和標準 得分
路
基
工
程 土石方 1 壓實度▲ 采用灌砂法,每個標段隨機選取3個薄弱測點。 按檢評標準規定值計算合格率。
2 路床彎沉 采用落錘式彎沉儀或自動化檢測設備檢測,每個標段隨機抽查1公里,檢測不少于50個測點;隨機檢測時測點數不少于50個。 連續檢測:代表值大于設計值為不合格,評0分;代表值小于設計值,按單點大于L+2S為不合格,計算總合格率。
隨機檢測:按單點大于L+2S為不合格,計算總合格率。
路
面
工
程 面 層 3 瀝青層
壓實度 采用表干密度法檢測,每個標段隨機取芯3個。 按單點值大于等于最大理論密度的92%(SMA為94%)或試驗室標準密度的96%(SMA為98%)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4 厚度▲ 每個標段隨機取芯3個;或每標段采用雷達隨機抽查500米,每20米一個測點。 按單點總厚度大(等)于設計值的95%,上面層厚度大(等)于設計值的90%時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5 路面滲水系數 采用路面滲水儀檢測,每個標段隨機測試4個點。 按檢評標準規定值計算合格率。
6 水泥混凝土路面強度 每個標段隨機取芯3個。 按檢評標準規定值計算合格率。
基層
底基層 7 厚度▲ 采用取芯方法,每個標段隨機取芯3個。 按單點厚度大(等)于設計值-15mm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8 整體性▲ 芯樣完整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9 基層裂縫 每個標段隨機抽查100m。 按統計方法評定合格率。
橋
梁
工
程 混凝土 10 混凝土強度▲ 采用回彈法,每個標段抽查墩柱及梁板等主要構件3個,每個構件3個測區。 強度推定值大于設計強度為合格,計算合格率。也可利用標養試件統計評價。
11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 采用滴定法,抽查3~5個構件,每構件1測區,每測區3測點。 按統計方法評定合格率。
12 硬化混凝土堿含量 采用電極法,抽查3~5個構件,每構件1測區,每測區3測點。 按統計方法評定合格率。
13 混凝土添加劑 采用添加劑對混凝土工作性能檢測的方法,每個標段抽檢3組。 按統計方法評定合格率。
上、下部結構 14 鋼筋保護層厚度▲ 采用電磁方法檢測,每標段抽查墩柱、現澆和預制梁板等構件各2個,每構件布置1×2m測區并檢測10點。 按統計方法評定,特征值與設計值比值介于0.9~1.3的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15 鋼筋位置▲ 按檢評標準的允許偏差計算合格率。
16 構件幾何
尺寸▲ 用鋼尺和激光測距儀檢測,每標段抽查墩柱和梁板各2個構件,其中:墩柱沿高度每間隔1米測兩個正交直徑,測3組數據,圓柱墩可測周長換算為直徑,以及橋墩豎直度。梁、板按圖紙測量頂、底板軸線梁長,兩端軸線梁高,梁寬根據梁長按等分點至少測3個斷面。 按檢評標準的允許偏差計算合格率。
17 錨具及張拉預應力 按照檢測規程檢測錨具洛氏硬度、靜載錨固性能等和張拉預應力。隨機抽取2組模具(其中1組為備樣),每組3對。對張拉完成、未壓漿構件進行單根鋼絞線拉拔試驗。 按檢評標準和設計值的允許偏差計算合格率。
18 板式橡膠支座及安裝質量 按照檢測規程檢測抗壓彈性模量、極限抗壓強度、抗剪彈性模量、四氟板與不銹鋼板摩擦系數和安裝質量等。隨機抽取2組板式橡膠支座(其中1組為備樣),每組4~6塊。抽查4~8個已安裝的支座。 按檢評標準的允許偏差計算合格率。
19 橋面系頂面標高 按二等工程水準測量要求進行單跨測量截面不宜少于5個閉合水準測量。 按設計值的允許偏差計算合格率。 抽測彎斜坡橋
20 裂縫寬度 用讀數顯微鏡或裂縫寬度測試儀測量,抽查3個構件。單個構件10條以內的裂縫全部記錄;10條以上的記錄總數,并選擇10條長度最長及寬度超過前10條的5條裂縫,記錄長度及最大表口寬度。 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公路工程部分)有關標準評價,如有超出本項計0分。
21 樁基 采用鉆芯法、雷達法、反射波法等檢測樁基完整性、樁長和偏差或鋼筋籠長度,檢測數量3~5根。 符合設計規定、檢評標準允許偏差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隧道工程 支護 22 錨桿長度、注漿密實度及安裝間距▲ 錨桿檢測儀測定/彈性波法檢測;尺量;隨機抽查5~10對同類型錨桿。 按實測值不大于設計值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23 錨桿抗拔力或長度 隨機抽查5~10根同類型錨桿。 按檢評標準的規定值評價,計算合格率。
24 鋼支撐安裝間距▲ IV級及以上圍巖段隨機抽取連續的20m,尺量相鄰兩榀同一高度的間距。
25 噴射混凝土噴層厚度、空洞 在噴射混凝土區段隨機鑿孔1處檢測,不滿足時加鑿1孔。 實測值≥設計值為合格,計算合格率。發現1處空洞本項計0分。
防排水 26 防水板質量及焊接或粘接縫寬▲ 隨機選取1份樣品檢測防水板的厚度或抗拉強度;隨機選取防水板搭接1處,尺量10點縫寬。 按檢評標準的規定值評價,計算合格率。
襯砌 27 混凝土強度▲ 采用回彈法,隨機選擇28d<齡期≤60d的襯砌混凝土3模,在每模混凝土的任意一側邊墻布置10個進行測區檢測。 推定值大于設計為合格,每模為一評價單元,計算評價單元合格率。
28 厚度 選取襯砌施工縫端頭處混凝土側面用尺量厚度,從拱頂中線起每2m檢查1點。 按單點值不小于設計值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29 襯砌鋼筋
主筋間距▲ 隨機選取20m長區段2處或以上,每處隨機用尺量5點。 按檢評標準的規定值評價,計算合格率。
超前支護 30 超前小導管(管棚)數量或間距 使用尺量、雷達法、破檢法按照現行檢測方法,視情況隨機選取1處。 按單點值不小于設計值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31 構件
基底厚度 采用板厚千分尺、超聲波測厚儀和磁性測厚儀,每個標段抽取3段100m,每段測試20點。 4(0,+0.22)mm,3(0,+0.18)mm,4.5(-0.25,+0.5)mm,計算合格率。
32 構件防腐層厚度 采用磁性測厚儀,每個標段抽取3段100m,每段測試20點。 ≥85μm,計算合格率。
33 護欄橫梁中心高度 采用水平尺和鋼卷尺,每標段隨機抽測50點。 ±20mm,計算合格率。
34 護欄立柱埋入深度 采用直尺,每個標段抽取5根施工完的立柱實測。 符合設計規定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35 拼接螺栓抗拉強度▲ 抽樣做拉力試驗,每個標段抽取33套,其中1套備用。 3套以上不合格判定為抽檢不合格。
得分
注:1.各抽檢指標項均以其實測合格率乘以100為該項得分;
2.實體質量督查評分以各項評分的平均值計,表中所列項帶“▲”的均為必查項;
3.督查專家可根據工程情況隨機指定抽檢原材料種類及實測指標項。
附件5
水運工程項目施工工藝及現場安全督查表
檢查內容(分值) 序號 抽檢指標項(分值) 標準和要求
臨時設施及施工機具、設備
(100分) 1 施工場地布設
(30分) 施工現場“三區”選址及場地布設滿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要求,標示標牌清晰,交通順暢,實施封閉管理。
施工臨時用電設計、布設滿足規范要求;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等符合規范要求。
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存放場地硬化,材料分類堆存,標識清晰;有防雨、防潮、防傾覆措施。
2 主要
施工船舶、設備
(30分) 施工船舶和設備按合同約定進場,證書齊全,檢驗合格,安全防護和應急物資配備滿足要求。
施工作業船舶和設備的配員符合要求,人員資格證書齊全、有效。
陸用施工機械上駁船應附具船舶穩定性和結構強度驗算結果,船上施工設備穩固措施有效,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船舶水上作業規范,設備操作符合要求。
3 大型臨時設施及現場安全防護
(40分) 臨時碼頭、水上作業平臺、棧橋、圍堰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必要的穩定性觀測。
拌和站設置合理,攪拌機操作平臺穩固;拌合樓等高大設備應合理設置纜風繩及防雷裝置。
臨水、臨邊和高處作業等安全防護措施設置規范,警示標志標牌齊全。
基礎
施工(100分) 4 樁基
(30分) 沉樁區域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使用的吊樁繩扣、滑車、索具滿足安全要求。
沉樁施工順序正確,先削坡后沉樁;貫入度、樁尖標高、垂直度、樁位、拼接樁接頭處理等滿足設計與規范要求,及時夾樁,無拉樁糾偏現象。
灌注樁成孔尺度、終孔土質、沉渣厚度等控制措施合理;鋼筋籠控制偏位及上浮措施有效;樁頂浮漿和松散混凝土鑿除干凈。
異常樁按要求處理。
灌注樁施工應設置泥漿池,廢漿處理滿足環保規定,泥漿池周圍設有安全防護欄和安全警示標志。
5 基槽和岸坡開挖
(20分) 深度超過5m的基坑應按照專項支護設計實施支護,并開展變形監測;基坑臨邊防護和排(降)水措施得當,坑邊堆物符合規范要求。
水下基槽基底土質符合設計要求,開挖的斷面尺寸不小于設計規定;超深、超寬偏差符合規范要求。
陸上基底土質和邊坡坡度符合設計要求;位置及標高偏差符合規范規定,槽底超挖補填規范;基槽底層若受水浸泡或受凍應進行處理。
6 拋石基床(15分) 拋石前應對基槽尺寸、標高及回淤沉積物進行檢查;塊石規格、級配和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夯實方法、遍數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規定;爆夯滿足設計和工藝控制指標;基床夯實驗收平均沉降量符合規范要求。
7 軟土
地基
加固
(15分) 塑料排水板偏位、回帶長度、板底標高、外露長度控制等符合設計與規范要求。
擠密砂(碎石)樁和砂井的灌砂率、灌砂或灌石量、底標高、頂部處理等符合規范規定。
真空預壓最終穩定真空度及卸載條件符合設計要求;堆載預壓分期、分級加載和卸載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振沖留振時間、振沖點位置等符合設計要求和試驗段所確定的參數。
強夯夯能、夯擊次數、遍數及間歇時間等符合設計要求和試驗段所確定的參數。
8 航道整治工程基礎(20分) 陸上基礎臨時排水符合要求;回填分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
砌筑和勾縫組砌形式符合設計要求;砂漿飽滿,勾縫密實牢固。
軟體排鋪設方法、設備精度滿足設計要求和施工需要;軟體排搭接寬度滿足要求。
結構施工(100分) 9 混凝土(30分) 配合比設計符合要求,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符合水運工程檢驗標準要求,配合比報告審核符合要求。
混凝土澆筑過程塌落度、含氣量、試塊留置符合規范要求;振搗、鑿毛、養護等滿足精細化施工要求。
水下混凝土施工和水上現澆混凝土乘潮水施工時應提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縫留置及處理符合規范要求。
10 鋼筋
模板
(20分) 鋼筋加工制作、焊接、連接和安裝符合要求;預應力筋張拉、放松、錨固、灌漿、封錨符合規范要求;墊塊使用符合要求。
鋼筋作業符合要求,操作規程齊全,安全防護措施有效;鋼筋冷拉或對焊應設立警戒區及警告標志。
大型模板支撐體系和高大腳手架應編制安裝、拆除專項方案;模板和支架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拼縫平順、嚴密,按規定驗收后使用;模板和腳手管的存放、修補、保養措施得當。
脫模劑涂刷、底模拆除時間、拉桿切割和孔眼封堵滿足要求。
氧氣瓶、乙炔瓶的存放、使用符合規范要求。
11 混凝土構件安裝
(15分) 構件存放符合要求;起吊強度滿足設計要求;大型構件應編制吊運方案。
沉箱出運按規定對氣囊額定工作壓力、牽引設施、移運通道等進行試驗或檢查;浮運前,對吃水、壓載、浮游進行驗算;移運和安裝前,劃定作業區,布設警戒線。
沉箱等大型構件安裝后及時進行穩定回填;梁、板等構件安裝時鋪墊砂漿飽滿,加固及時;沉井下沉時,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下沉均勻,井體無裂縫,封底接縫無滲水。
12 鋼結構(10分) 鋼結構焊接前進行焊接工藝評定;螺栓連接的初擰和終擰扭矩符合要求;螺栓穿入方向應一致,外露絲扣不少于2扣。
涂裝除銹、油漆涂刷遍數和厚度符合要求;防塵措施滿足要求。
有毒、有害及強腐蝕性涂裝材料安全防護符合要求;涂裝過程消防、防塵措施到位。
13 航道整治建筑物及駁岸
(25分) 壩體拋筑定位準確,拋填均勻;壩面構件安裝塊體完整,擺放均勻,數量符合設計要求;壩面混凝土澆注和養護符合要求;鋪砌平整,勾縫飽滿,組砌形式滿足設計要求。
砌筑擋墻分段合理,接縫平順,沉降縫及排水處理良好;砌筑緊密,填縫飽滿,組砌形式滿足設計要求;板樁擋土墻契合良好,入土深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土工織物拼幅、搭接及縫接滿足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防老化措施有效;倒濾層分層、級配和鋪設范圍滿足設計要求。
護坡砌塊鋪砌平整、砌筑緊密,組砌形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明溝排水暢通。
疏浚
炸礁
吹填(100分) 14 疏浚
(20分) 測量定位準確;運輸拋卸和管道輸送滿足要求。
15 炸礁
(40分) 爆破參數滿足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炸藥和雷管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規范要求;按要求進行工序檢查,設置水上警戒線,公布警戒時間。
16 吹填及
圍埝
(40分) 圍埝基底處理滿足設計要求,拋填順序和速率滿足設計要求;倒濾層分段、分層施工的接茬處理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
試驗
檢測
和
測量
(100分) 17 試驗
檢測
(30分) 檢驗批次符合規定,試樣具有代表性;檢測報告數據真實,報告出具規范。
18 測量
放樣
(20分) GPS等測量儀器檢定符合要求;工程測量控制點驗收資料完整,施工測量基線和水準點驗收記錄完整,程序符合要求,過程記錄和計算書完整。
19 位移
觀測
(30分) 觀測方案科學合理,布點及時,連續記錄,定期分析。
20 地基基礎現場監測
(20分) 監測點布設符合要求,受損點恢復及時;監測數據真實,頻率符合規范要求;分析細致,結論準確,報告及時。
附件6
水運工程項目實體質量督查表
督查內容 序號 抽檢指標項 標準和評價方法 得分
原材料 1 常用原材料 原材料質量證明材料齊全,進場復檢、檢驗批次及頻率符合規范要求;現場隨機抽檢鋼筋、水泥、砂、石、土工織物、排布、加筋條等常用原材料。
2 石料 查看石料風化狀況及石料大小規格,隨機抽檢石料強度,低于設計要求值為不合格,計算合格率。
混凝土結構 3 混凝土
抗壓強度▲ 采用超聲回彈法或取芯法檢測,強度低于設計值為不合格,計算測點合格率。
4 鋼筋保護層
厚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超出標準允許值為不合格,計算合格率,低于80%或偏差值超過最大限值1.5倍,計0分。
5 混凝土表面缺陷及修補 視露筋、空洞、縫隙夾渣等嚴重缺陷和蜂窩、麻面、砂斑、砂線等一般缺陷超標狀況,確定得分。
6 尺寸偏差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7 接茬及接縫 檢查現澆混凝土與構件接茬以及分層澆注施工縫連接、錯牙情況,確定得分。
8 鋼筋綁扎
與裝設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鋼筋骨架外輪廓尺寸、間距、彎起點位置、箍筋等,計算合格率。
9 表面平整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10 預制構件尺寸及重量▲ 現場抽查預制構件的外形尺寸,抽查壓載塊等預制構件重量,計算合格率。
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 11 安裝偏差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沉箱臨水面錯臺、接縫寬度,抽測梁板軸線、擱置長度、支墊處理,抽測半圓體、擋浪墻等其他大型預制構件安裝縫寬、錯牙等,計算合格率。
12 構件碰損
及修補 檢查構件成品保護情況,針對碰損數量及修補狀況,確定得分。
沉降縫、伸縮縫及止水 13 縫寬及順直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14 沉降縫、伸縮縫止水▲ 抽測止水安裝位置偏差,與混凝土結合是否嚴密,確定得分。在縫內、縫寬兩側50mm及鋼筋凈保護層范圍內打眼、割口或用釘子固定止水帶,得0分。
裂縫 15 裂縫寬度▲ 裂縫控制等級為一級的構件出現裂縫時,得0分;其他裂縫控制等級的構件,采用常規檢測方法對裂縫寬度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及裂縫表現特征確定得分。
預埋件 16 位置 檢查平面位置、與混凝土面高差,是否有漏埋、補埋,確定得分。
鋼(鐵)結構 17 防腐涂層厚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18 焊縫質量 檢查焊縫探傷報告和表面缺陷,確定得分。
護岸 19 厚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查,計算合格率。
20 表面平整度
軟體排 21 軟體排縫制
偏差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排體幅長、寬、加筋帶間距、系結條間距等,計算合格率。
22 壓載物厚度
或數量▲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散拋石壓載厚度、系結壓載物脫落個數,計算合格率。
塊石(混凝土)護面 23 厚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相應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24 平整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相應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25 混凝土強度 采用取芯法或超聲回彈法抽測,低于設計值為不合格,計算測點合格率。
護面塊體安放 26 安放方式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相應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27 數量 按檢驗標準規定的相應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其他 28 回填料壓實度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和檢驗方法抽測,計算合格率。
29 小型預制件鋪砌 按檢驗標準規定允許偏差抽測平整度、縫寬,計算合格率。
注:1.檢測數量:在現場存放和使用中的原材料視情況部分抽取檢測,并以現場存料為一批,按檢驗標準的抽樣組批原則抽檢;對具備檢測條件的預制和現澆構件,按相關檢測規程和檢驗標準隨機抽樣檢測,港口工程中的沉箱、胸墻、擋浪墻等大型構件,宜取一件(段),梁、板等構件宜取不少于兩件;船閘工程中的邊墩、閘墻、閘底板宜各不少于1段;航道整治工程宜取1~2個施工分段。出現不合格指標時加倍檢測,加倍檢測不合格的,該指標得0分;
2.表中所列項帶“▲”的均為必查項;
3.每個抽檢指標滿分為10分;各實測實量抽檢指標合格率達到80%以上乘以10為該項評分,合格率低于60%為0分,合格率在60%和80%之間內插記分;工程實體質量督查最終得分以實得分除以應得分乘100計。
附件7
督查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督查計分方法
1、項目質量安全管理行為督查評分M:
M=0.2×A+0.1×(B1+B2+…+Bn)/n+0.25×(C1+C2+…+Cn)/n+0.45×(D1+D2+…+Dn)/n
其中:A、B、C、D分別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為評分,n為督查的相應合同段數量。
2、項目施工工藝和現場安全督查評分T:
T=100×(t1/T1+t2/T2+…+tn/Tn)/n
其中:tn為督查合同段施工工藝和現場安全所抽查內容的得分;Tn為督查合同段施工工藝和現場安全所抽查內容的應得分值。
3、項目工程實體質量督查評分Q:
采用被抽查合同段工程實體質量督查得分的加權平均值計。即:
其中:L n為合同段工程實體質量得分,按實體質量督查內容中各抽查指標項得分的平均值計算;fn為合同段的合同額。
4、督查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督查綜合評分P(滿分100分):
P=(M+T+Q)/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