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萍鄉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的議案的決定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萍鄉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的議案的決定
江西省萍鄉市人大常委會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萍鄉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的議案的決定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萍鄉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的議案的決定
(2016年12月15日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了規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江西省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提出了《萍鄉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決定提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