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山東省泰安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召開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召開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16年12月28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通過)
泰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5次會議決定: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7年2月下旬在泰城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一、聽取和審議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批準泰安市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7年計劃;三、審查泰安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7年預算草案,批準泰安市2016年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7年市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八、選舉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九、選舉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十、通過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十一、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