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的決議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的決議
廣東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的決議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的決議
(2016年2月26日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的議案》,決定同意《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上報審批。
會議認為,該規劃目標明確,定位清晰,內容全面,體現了五大發展理念,貫徹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貫徹了省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總體要求和我市構建“一區兩帶”發展新格局的戰略部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梅州實際。
會議要求,規劃經省政府批準后,市人民政府要盡快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項專業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規劃落到實處。要堅決維護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建立和完善規劃管理監督制度,形成行政檢查、行政糾正和行政責任追究機制,確保規劃的嚴格執行。城市總體規劃修改,必須堅持法定程序辦理。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公布規劃,讓全市人民了解、熟悉城市總體規劃,增強全社會的規劃法制意識和市民的城市認同感,形成全民參與、監督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