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列席人員,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太原警備區政治部:
經2017年2月28日召開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定于2017年3月26日召開,正式會期預計4天半。現將會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建議議程
1、聽取和審議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太原市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太原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審查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太原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太原市2016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2017年市本級預算的報告,批準太原市2017年市本級預算;
4、聽取和審議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5、聽取和審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6、聽取和審議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7、選舉事項及其他。
二、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員報到時間、駐地安排及要求
1、報到時間:3月25日9:00-12:00;
2、各代表團駐地安排在湖濱國際飯店(地址:迎澤大街與青年路口西南角,迎澤大街和青年路均有出入口。總機電話:7786666),大會秘書處設在龍城國際飯店;
3、市人大代表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列席會議的省人大代表持代表證,市屬列席人員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到湖濱國際飯店所在代表團報到。
三、各代表團工作人員名額、報到時間及要求
1、各代表團工作人員名額分配如下:
小店、迎澤、杏花嶺和萬柏林代表團各6人;
尖草坪和清徐代表團各5人;
晉源、古交、陽曲、婁煩和解放軍代表團各4人。
2、各代表團工作人員請于3月24日10:00到龍城國際飯店大會秘書處報到。
3、各代表團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全團、分組會議記錄、撰寫簡報、會務(包括日報、資料、聯絡等)、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信訪等方面工作。
4、各代表團請將工作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職責分工)及一寸照片電子版于3月10日前發送至tyrdbgs2209@163.com,以便提前制作證件。
四、食宿安排
出席會議的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的省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員統一由大會安排食宿。市屬列席人員不安排食宿并請自行選擇交通工具列席會議。
五、中共黨員帶臨時組織關系介紹信
參加會議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列席人員、工作人員中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報到時,請攜帶會議期間黨的臨時組織關系介紹信。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的全體會議安排在南宮舉行,全團會議和分組會議安排在湖濱國際飯店的會議室召開。
2、3月24日15:00大會秘書處在龍城國際飯店三層國際會議廳,召開工作人員會議。參加人員為擬定的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大會秘書處各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各代表團工作人員,各駐地和南宮負責人。
3、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會前,代表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議召開前一周,經選舉單位的縣(市、區)委書記和人大常委會主任(太原警備區政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書面向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缺席。會中,代表需臨時請假的,需由代表將書面請假條報代表團團長,代表團團長同意后,報大會秘書長審批,經批準后,方可缺席。代表團團長、副團長在大會期間臨時請假的,需持書面請假條報大會臨時黨組審批,經批準后,方可缺席相應會議。請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和太原警備區政治部負責檢點本代表團代表按時參會,并于3月17日前將本代表團代表參會情況書面報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員會。列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需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履行書面請假手續。
4、本次大會的會風會紀組對參會紀律提出了“十不準”要求并全程監督,發現違紀問題及時處理。請各代表團將有關要求和紀律傳達到代表團每一位代表和工作人員。
5、所有參會人員都要嚴格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確保此次會議風清氣正、圓滿成功。
6、本次會議將對出席、列席人員的參會情況進行書面通報。
7、出席、列席會議人員著正裝或職業裝參會。
8、此通知已上傳至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可在網站公告欄內查詢參閱。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網址www.tyrd.gov.cn
聯系電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辦公室 7522208
7522206(傳真)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員會 7522111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