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天順辭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天順辭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
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天順辭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天順辭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2016年12月28日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規定,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天順辭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