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辦公廳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陜西省(市)司法廳(局):
為適應社會對公證工作的新期待,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公證服務的新需求,更好地為當事人提供通暢便捷、優質高效的公證服務,現就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和期限
自2017年8月起,選擇在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陜西10省(市)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試點地區要選擇服務能力較強、信息化建設水平較高的公證機構,積極穩妥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期限為一年。2018年7月,總結試點經驗,全面評估試點工作的實際效果,適時在全國推廣。
二、“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范圍
對于以下法律關系簡單、事實清楚、無爭議的公證事項,只要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要實現讓當事人“最多跑一次”:
(一)出生、身份、曾用名;
(二)學歷、學位;
(三)職務(職稱)、資格;
(四)證書(執照)、文本相符。
有條件的試點省份可結合實際,適度擴大“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范圍。
三、健全完善信息化辦證手段
完善網上公證業務辦理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推進公證服務方式規范化、科學化。建設公證業務網絡服務平臺,提高公證受理、登記、審批、出證等環節信息化水平。對于具備網上申辦條件的公證事項,要實行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繳費。充分利用微信、支付寶等平臺的服務功能,開展掌上辦證業務。有條件的公證機構自主研發辦證軟件APP,設置便于操作、便于審查、便于溝通的工作流程,將公證服務關口前移,努力做到當事人辦證取證只跑一次公證處。
四、著力暢通咨詢答復渠道
為實現當事人“最多跑一次”,公證機構要求當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確具體,一次性告知清楚。無特殊情形,公證機構或公證員不得要求當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證明材料。提交材料的標準要在公共網絡平臺公布,方便當事人查詢。要公開咨詢電話和網上咨詢路徑,努力做到咨詢電話一打就通、咨詢事項一口說清、網上咨詢即時答復。
五、創新提高窗口服務能力
著力打造良好的窗口形象,安排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的公證人員辦理窗口業務,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證效率。建立窗口人員動態調整機制和科學的分流機制,減少當事人現場排隊等待的時間和往返公證機構次數。在醒目的地方張貼辦證流程文字說明或流程圖,對辦證各環節進行詳細說明和后續環節提示,使當事人及時掌握辦證信息。
六、努力改進文書送達方式
根據當事人的需要,在公證機構與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采取郵政、快遞等方式發送公證書。需要寄送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明確公證發送的方式,寄送回單要留卷備查。
七、積極推動信息互聯共享
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加強與所在地外事、公安、法院、民政、國土、住建、衛計、檔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完善公證服務查詢系統,實現與這些部門的數據互聯對接,為辦理公證業務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實手段。
各試點省份要高度重視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組織機構到位,盡快制定工作方案,先行先試,專項督辦,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將此項工作漸次有序推進,務求實效。開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工作的情況,請及時報部。
司法部辦公廳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