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印發《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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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印發《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印發《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辦事機構: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工作的方案》已經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四次主任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7年6月14日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工作的方案
為更好地發揮人大監督作用,進一步推進我市脫貧攻堅工作順利開展,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圓滿完成,根據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的重大戰略決策,落實省委、市委對脫貧攻堅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市人大常委會和各級人大代表的作用,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對脫貧攻堅工作的監督,為我市圓滿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提供強有力保證。
二、監督內容
1.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
2.各縣(市、區)政府脫貧攻堅工作進展情況。
三、監督方式
1.開展視察調研。組織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層,進村入戶開展視察調研工作。在全市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前,每年組織視察調研活動不少于2次。視察調研活動可組織若干小組同時開展。在視察調研中,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入戶走訪、調研座談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脫貧攻堅真實狀況,及時發現并督促解決有關問題和困難。
2.開展詢問活動。根據脫貧攻堅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有針對性地適時開展對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專題詢問。在視察調研活動中可采用現場詢問的辦法。
3.指導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對本轄區脫貧攻堅工作開展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視察調研、詢問等監督活動。在監督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本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確保問題立即整改。
4.市人大常委會農工委會同選工委要在全市各級人大代表中開展以脫貧攻堅監督為主要內容的主題活動,加強與各級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系,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促進問題及時解決。
四、監督落實
1.在脫貧攻堅監督工作中,視察調研要敢于發現問題,善于發現問題;詢問要有針對性,敢于直面矛盾、暴露問題。
2.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在脫貧攻堅監督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以及本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市人大常委會農工委。
3.對在脫貧攻堅監督工作中發現工作不力、失職瀆職、推諉扯皮、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等問題的,建議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對脫貧攻堅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先進典型、成功經驗或者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重大的問題,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或予以曝光。
五、監督的組織領導
脫貧攻堅監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人大常委會農工委具體組織實施。在監督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嚴守工作紀律,輕車簡從,不給基層和群眾增加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