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關于印發《司法行政系統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司法部關于印發《司法行政系統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司法部
司法部關于印發《司法行政系統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司法部關于印發《司法行政系統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監獄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于構建大普法格局,促進執法與普法有機融合,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素質、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司法行政機關既是重要的執法機關,又是普法主管機關,要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上發揮帶頭作用,同時堅持“誰服務誰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切實把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變成普法過程,規范執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增強執法和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及時安排部署,制定貫徹落實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加強檢查考核,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各省(區、市)司法廳(局)要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報司法部。
司法部
2017年9月8日
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
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推動司法行政系統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責任,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司法行政系統要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同時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黨內法規教育,增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并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在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向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堅持全員普法,讓每一名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成為普法者;堅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做到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
二、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司法行政機關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統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結合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領導干部旁聽庭審。
三、加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宣傳教育作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入職培訓、晉職(級)培訓、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養。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及時通報情況。建立法律法規規章、重大政策解讀機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發布時都要將政策解讀作為必經程序。
五、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時,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動向申請人提供關于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說明資料,告知申請人相關權利義務。在行政許可證照或文件發放領取過程中,對申請人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并告知有關法定義務、責任等注意事項。
六、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調查取證、案件審理、告知聽證、處罰決定和處罰執行全過程,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提高行政處罰的說服力和公信力。推廣說理式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要充分釋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據和救濟途徑。推行生效法律文書公開上網和統一查詢。
七、在答復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行政復議等過程中,結合群眾反映的問題,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對重大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依法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面對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意見,可邀請相關代表旁聽,將處理問題與宣講法律規定、分析案件事實有機結合。
八、落實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司法行政系統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社會影響大的行政訴訟案件,主要負責人要出庭應訴。主要負責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師出庭應訴。
九、樹立治本安全觀,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全過程,融入監獄管理的各環節。嚴格依法對罪犯計分考評、分級處遇、行政獎懲、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假釋和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被監管人監督的同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員家屬會見、開展社會警示教育等時機,加強對服刑人員親屬、社會公眾的法治宣傳。
十、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將釋法說理貫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療、診斷評估等戒毒執法各環節,依法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所外就醫、變更戒毒措施、獎懲等重要執法活動中,向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及其親屬講清執法依據、辦理條件、程序、結果,自覺接受監督。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入所教育和回歸社會教育重要內容,在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后續照管和支持指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結合就業、生活等問題實時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區矯正接收、監管審批、考核獎懲、執行、解除矯正等執法活動。在登記接收手續、矯正宣告、入矯教育中,加強對決定實行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文書的解釋說明,向社區矯正人員及其家屬宣傳社區矯正有關法律規定、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在集中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個別教育和心理輔導中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內容。社區矯正機構在開展相關社會調查評估時,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爭取群眾的配合與協助。
十二、律師在承辦業務過程中,要幫助當事人辨析所提訴求可能出現的法律后果,引導其依法表達利益訴求。律師在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時,就訴訟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證據問題以及程序問題,向當事人進行釋法。案件代理結束后,針對案件的法律文書、相關處理決定向當事人進行分析論證,促進當事人正確理解司法機關的裁決。把普法列入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基本職責,在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參與信訪等部門值班、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過程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律師管理部門和律師事務所要選擇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可以公開發布的典型案件,通過各種渠道定期向公眾發布,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勵和支持律師積極參與媒體公益普法,在報刊開設以案釋法專欄,參與廣播電視和新媒體以案說法類節目。
十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申請時,要根據不同公證事項,明確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法律后果,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以及辦證中涉及的法律文書、爭議解決及維護權利等問題,把普法融入公證服務各環節。公證員在證據保全等現場公證活動中,要向社會公眾解析法律、闡明法理。在辦證結束后跟進追蹤公證書使用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向當事人和社會釋法析理。
十四、廣泛開展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問題,積極提供法律信息和幫助,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請,要告知當事人法律援助條件、程序、范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當事人釋明法律依據,宣傳法律知識;回訪當事人要解疑釋惑,增強法律效果,把普法貫徹于法律援助服務全過程。
十五、司法鑒定機構在接受委托時,要向委托人或鑒定申請人、被鑒定人講解司法鑒定意見作為一種證據在訴訟活動中的地位與作用,引導當事人對鑒定意見及其證明力形成合理預期。司法鑒定委托書、意見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要對司法鑒定意見的性質、作用和法律效力、異議處理辦法等問題作出解釋說明。司法鑒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證,說明鑒定經過,闡述鑒定意見,并接受當事人質詢和法官詢問,加強對鑒定意見的法庭質證和審查判斷。
十六、人民調解員要結合個案調解,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調解組織受理調解時,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人民調解的原則、當事人在調解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調解達成協議的效力、申請司法確認的期限、就調解協議履行發生爭執的解決方式等事項。有條件的地方,書面調解協議書中可附錄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等內容。
十七、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民監督員過程中,要宣傳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意義,提高社會公眾對推進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開的認識和參與度。加強對人民監督員的法治培訓,提高人民監督員監督履職能力。人民監督員對群眾向其反映的監督案件線索和情況,要及時回應,依法要求啟動監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機關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公開答復以及涉法涉訴信訪等活動,要協助檢察機關以案釋法,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
十八、在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過程中,要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引導考生誠信參考,依法嚴厲查處考試違法違紀行為。
十九、在司法協助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中,要積極開展對外法治宣傳,傳播中國法治好聲音,講好中國法治故事,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針對涉及司法行政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進行及時權威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
二十一、加強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公眾法治信仰,引導公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司法行政官方網站、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結合司法行政執法實踐有針對性地宣傳解讀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三、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監所、法律服務場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設,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利用國家憲法日、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和法治宣傳月、周、日等時間節點,通過舉辦開放日等活動,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二十四、鼓勵支持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司法鑒定人加入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
二十五、加強對執法業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予以通報。
二十六、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司法行政系統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統各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作用,加強服務管理和工作指導,宣傳先進典型,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