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
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旅發〔2017〕1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
近期,部分地區接連發生“旅行社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售賣旅游套餐不能履約、發行旅游單用途預付卡不能履約”等情況引發的旅游投訴和群體性事件,嚴重侵害游客合法權益,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為維護廣大游客合法權益,防范市場風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控經營旅游套餐產品帶來的市場風險
《旅游法》《旅行社條例》設立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制度,明確旅行社繳納一定數額質量保證金,用于旅行社造成游客預交旅游費用損失等情況下的賠償。當前,部分旅行社捆綁銷售兩條線路(含)以上旅游套餐產品的行為,存在履約期限過長、游客預交費用數額過大等問題,極易產生資金風險,旅行社所繳納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不足以賠償可能造成的游客損失。為防范旅行社經營旅游套餐產品帶來的市場風險,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兩條及兩條以上旅游線路(即兩個及以上包價旅游產品)的旅游費用。各地旅游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旅行社捆綁銷售兩條線路(含)以上的旅游套餐產品問題,防范旅行社資金鏈斷裂、游客預付旅游費用損失等引發群體性事件。
二、嚴查收取出境游保證金中的違規行為
按照《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出境游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旅發〔2015〕281號)要求,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必須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游客將出境游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戶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戶,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游保證金挪作他用。各地旅游主管部門要對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出境游保證金的收取、托管行為。
三、嚴厲打擊預付卡違規經營行為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等9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聯合整治預付卡違規經營專項行動的通知》(銀發〔2017〕189號)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加強行業內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監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旅行社單用途預付卡發行及履約情況,嚴禁擅自將單用途預付卡轉為多用途預付卡。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發現旅行社存在上述三項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發現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線索通報、移送金融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
四、引導游客理性消費,共同防范市場風險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要從踐行“游客為本、服務至誠”的行業核心價值觀出發,積極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游客防范消費風險。加強對游客宣傳引導,大力倡導理性消費,審慎選擇旅游促銷產品,抵制虛假游說誘惑,共同防范市場風險。
國家旅游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