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部分藥品名稱進行調整規范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部分藥品名稱進行調整規范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部分藥品名稱進行調整規范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部分藥品名稱進行調整規范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7〕2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醫保辦: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部分藥品品種和名稱進行了變更。據此,對我部印發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中部分藥品名稱進行如下調整規范,請遵照執行。
一、西藥部分第14號“鋁碳酸鎂”的劑型變更為“口服常釋劑型、咀嚼片”。
二、西藥部分第207號、第★(207)號“卡絡磺鈉”的藥品名稱變更為“卡絡磺鈉(腎上腺色腙)”。
三、西藥部分第★(355)號“硝苯地平(Ⅰ、Ⅱ、Ⅲ)”的藥品名稱變更為“硝苯地平(Ⅰ、Ⅱ、Ⅲ、Ⅳ)”。
四、西藥部分第356號“L-門冬氨酸氨氯地平”的藥品名稱變更為“門冬氨酸氨氯地平”。
五、西藥部分第★(555)號“潑尼松龍”且劑型為“注射劑”的,藥品名稱變更為“潑尼松龍(氫化潑尼松)”。
六、西藥部分第813號“亮丙瑞林”的劑型變更為“微球注射劑、緩釋微球注射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