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于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于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運發〔2017〕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落地實施,促進解決當前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強考試針對性、實用性,同時符合駕駛員從業基本要求,確保行業服務水平,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有關規定,現就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考試模式
(一)實行“兩考合一”。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與區域科目(包括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考試實行“兩考合一”,即將兩個考試科目在一次考試中完成。從業資格考試試題滿分為100分,全國公共科目考試試題和區域科目考試試題各占50分,兩個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為合格。
(二)調整試題數量和形式。全國公共科目試題數量由85道調整為50道,考試題型由三類調整為兩類,修訂后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1。區域科目考試試題數量與分值由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區域科目考試確需設置實際操作項目的,其分數占區域科目考試總分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三)做好工作銜接。全國公共科目考試為40分及以上的從業人員異地就業時,免考全國公共科目,只參加當地區域科目考試,得分40分及以上為合格。在本通知執行之日前,按照滿分百分制組織全國公共科目考試的考試成績仍然有效,按50%折算分數。
二、優化題庫試題
(四)精簡試題數量。調整公共科目考試題庫試題數量,題庫試題數量與試卷試題數量比例不超過10:1,由1200道調整為500道。區域科目考試題庫由各地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優化完善。
(五)優化試題內容。從業資格考試內容應立足于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基本要求和職業特點,突出安全和服務方面的應知應會知識,避免出現與出租汽車運營服務基本要求不密切或者難度過大的內容,試題應當簡潔明了、通俗易懂,并定期更新題庫。
修訂后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題庫》見附件2。
三、公開考試題庫
(六)多渠道公開考試題庫。全國公共科目考試題庫和區域科目考試題庫均向社會公開。全國公共科目考試題庫(含試題答案)由交通運輸部在交通運輸部官方網站公開,同步在交通職業資格網(www.jtzyzg.org.cn)啟用全國公共科目在線測試平臺,考生可登錄平臺查看試題、組卷自測。區域科目考試題庫(含試題答案)由各城市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在部門政務網站或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網站公開,并設置全國公共科目在線測試平臺的鏈接。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啟用本地區域科目在線測試平臺,為考生創造良好備考條件。
四、強化便民利民服務
(七)減輕考生負擔。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考培分離、考生自愿參培要求,禁止強制考生參加考前培訓,不得組織或參與組織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不得以培訓費、報名費、資料費等名義變相收取考試費。
(八)創新服務方式。要加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點建設和信息化系統建設,鼓勵實行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與公安等部門聯網審驗、網上約考、網上查看進度,“讓考生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降低考生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五、工作要求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精心部署實施。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加強實施效果評估,不斷總結積累經驗,及時完善政策措施,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十)提升監管能力。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在推進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改革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從業人員隊伍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
(十一)強化宣傳引導。要積極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紙、新媒體、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點公示等多種渠道,加大改革宣傳力度,及時發布考試題庫和在線測試平臺有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
(十二)及時實施到位。各城市應于2017年11月底前對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區域科目(包括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考試內容進行優化、調整,并公開題庫。尚未開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城市,應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區域科目考試開考1個月前完成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區域科目考試內容的優化、調整,并公開題庫。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執行。2016年發布的《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的通知》(交辦運〔2016〕135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啟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新題庫的通知》(交辦運函〔2016〕1228號)同時廢止。
交通運輸部
2017年9月4日
附件1:出租汽車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pdf
附件2:出租汽車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題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