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通知
國辦發〔2017〕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實施“中國制造2025”,鼓勵和支持地方探索實體經濟尤其是制造業轉型升級的新路徑、新模式,國務院決定開展“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創建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主體
直轄市市轄區和副省級市、地級市均可申請創建示范區,距離相近、產業關聯度高的城市可聯合申請創建示范區。申請城市(群)應具備以下條件:(一)主導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配套體系相對完善,在建設國家級新區、國家級開發區和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產業集聚區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二)產業創新支撐能力強,科研院所和創新人才集聚,擁有一批較高水平的創新企業、載體和平臺,協同創新體系較為完善。(三)微觀政策支撐體系比較靈活,市場發展環境好,能夠有效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申請城市(群)要根據地區發展實際組織編制示范區創建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
二、創建要求
示范區要充分發揮地區產業優勢,主動對接國家重大戰略,科學確定制造業發展方向,營造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政策鏈銜接貫通的生態環境,建設先進制造業體系。緊密結合“互聯網+”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膽探索軍民融合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培育平臺型大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強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新型制造企業,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形成若干有較強影響力的協同創新高地和優勢突出的先進制造業集群,促進我國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著力激發創新活力,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大對共性技術、通用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力爭突破制約制造業發展的瓶頸。積極推進產融合作,建立產融信息對接平臺,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提升金融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能力和效率。深化對外開放合作,有序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引導國內企業對照國際高端標準提高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塑造中國制造的國際競爭新優勢。加快落實國家有關支持政策,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實施措施,盡快取得突破并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三、組織實施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示范區創建工作,認真落實《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堅持一區一案,確保差異化發展;加強對本地區示范區申報、建設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確保示范區創建工作扎實有序推進。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圍繞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布局,統籌考慮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制造業發展的基礎和特色,結合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級新區、國家級開發區等布局,鼓勵不同地區探索制造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和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先進制造業體系。積極穩妥開展示范區創建工作,加強對示范區創建工作的統籌,成熟一批、建設一批。加強總結交流,以點帶面、梯次推進,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細化完善支持政策,協調解決示范區創建中的重大問題,并加強對示范區創建工作的評估,不斷完善考核管理辦法,形成動態調整的良性競爭激勵機制。
各有關方面要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大力支持示范區創新發展。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將目前已在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區域實施的市場準入制度改革、財稅金融、土地供應、人才培養等有關政策擴展到示范區,并進一步細化措施。要加大支持力度,統籌用好各類政府資金和產業基金,加強各類資金計劃銜接,確保發揮更大效益,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制造業轉型升級。加快實施普惠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成立的普惠金融事業部要著力在示范區探索積累經驗;發揮財政擔保體系作用,更好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試點推動老舊商業設施、倉儲設施、閑置樓宇等轉為創業孵化基地。落實好股權激勵和人才優惠便利等政策,充分調動科研院所、高校的積極性。示范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可將外資管理、經貿合作、投資審批等方面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示范區,并允許示范區研究制定推動制造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新機制、新模式、新路徑。示范區制定實施的各項政策措施要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共同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實體經濟發展質量,打造國家核心競爭力,為實現制造強國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