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
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太原警備區政治工作處:
根據全省換屆工作的統一安排,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定于2017年12月8日召開,會期兩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建議議程
選舉太原市出席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二、市人大代表報到安排
1、報到時間:2017年12月7日8:30-10:00。
2、報到地點:湖濱國際大酒店(迎澤大街與青年路口西南角)。
3、市人大代表報到時請攜帶代表證或身份證。
三、工作人員報到安排
1、工作人員名額分配: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和萬柏林區各5人;尖草坪區、清徐縣各4人;晉源區、古交市、陽曲縣、婁煩縣和太原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各3人。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全團會議記錄、會務(包括日報、資料、聯絡等)、信訪等方面工作。
2、工作人員請于2017年12月6日10:00到湖濱國際大酒店大會秘書處報到。
3、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和太原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請將工作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職責分工)及一寸照片電子版于11月28日前發送至tysrdbgs@163.com。
四、其他事項
1、出席會議的市人大代表、工作人員統一由大會安排食宿。
2、市人大代表應按時參加會議,代表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議召開前一周,經選舉單位的縣(市、區)委書記和人大常委會主任(太原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書面向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缺席。請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和太原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檢點本代表團代表按時報到參會,并于12月1日前將本代表團代表參會情況書面報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員會。
3、2017年12月6日15:00,大會秘書處在湖濱國際大酒店華夏廳召開工作人員會議。參加人員為:擬定的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大會秘書處各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各代表團工作人員,湖濱國際大酒店負責人。
4、參會人員請著正裝或職業裝。
此通知已上傳至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可在網站公告欄內查詢參閱。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網址:www.tyrd.gov.cn
聯系電話: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辦公室7522206、7223515(傳真)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員會 752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