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暫行辦法
平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暫行辦法
甘肅省平涼市人大常委會
平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暫行辦法
平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暫行辦法
2013年4月26日平涼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監督工作,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和《平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專題詢問,是指市人大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會議審議議案、撤職案、財政預決算草案和“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就有關專門議題組織開展的詢問。
第二條 專題詢問應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專題詢問的主體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會議的人大代表也可以就有關問題進行詢問。
第四條 專題詢問的對象為議題所涉及的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第五條 專題詢問的議題,由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提出,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并告知詢問對象。
第六條 專題詢問在常委會會議聽取有關議案和工作報告之后,在會議開始審議之前進行。
第七條 專題詢問一般采取一問一答、隨問隨答的方式進行。
詢問可以由一人提出,也可以由多人聯名提出;可以提一個問題,也可以提幾個問題;可以一次性提出,也可以連續提出;可以口頭提出,也可以書面提出。
詢問人提出的問題,由受詢問機關主要負責人回答。主要負責人無法參會的,可委托受詢問機關其他負責人回答,但須提前匯報會議主持人同意。受詢問機關負責人回答時,可以指定熟悉相關工作的人員補充回答。
如所提問題涉及多個部門,可由幾個部門分別回答。也可以提前匯報主任會議或會議主持人同意后,由承擔主要職責的部門或主體執法監管部門進行綜合回答。
第八條 受詢問機關當場回答不了的,應當說明其原因,經常委會會議主持人同意后,可在會后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九條 專題詢問情況應作為對“一府兩院”相關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常委會審議意見轉交受詢問機關辦理落實。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