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9年2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侯曉東院長所作的《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予以批準。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省委、市委全會精神,堅持“一個指引、兩手硬”的工作思路,落實省委對太原提出的“兩個走在前列”“雙提升”的目標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打造過硬法院隊伍,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全市安全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改革創新,奮發有為,為推動在“兩轉”基礎上全面拓展新局面、譜寫文明開放富裕美麗太原新篇章取得新成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