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司法部
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一
助力醫療企業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
【關鍵詞】醫療企業 履行疫情防控義務
【案情概況】
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療器械公司”)是河南省南陽市唯一一家生產醫用一次性輸液器的企業,春節前受疫情影響停工,因具備防疫物資生產能力,春節后急需復工復產。但面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如何平衡好企業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是擺在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為此,該醫療器械公司向河南大為律師事務所主任畢獻星尋求幫助。畢獻星律師根據疫情期間相關法律政策,提出了法律意見建議,幫助該公司安全有序復工復產。
一是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做好職工分批返崗工作。南陽毗鄰湖北,疫情防控任務艱巨,畢獻星律師協助醫療器械公司制定一線工人思想動員和上崗后健康管理方案,對防疫急需物資生產所需的120名工人安排優先返崗,在做好體檢及登記工作后,全部封閉在廠區集中管理,統一安排食宿,并根據疫情形勢發展和相關政策及時調整。
二是根據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幫助公司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手冊》,細化防控舉措。投入員工總人數的20%進行專門防疫,做好一線工人消毒、測溫,車間、食宿等場所定時消毒,進出廠區人員和車輛檢查消毒等工作,確保不漏一人一處。
三是針對只有部分生產線復工、運營成本大的問題,協助醫療器械公司申請增加防護服和醫用口罩生產項目,并幫助公司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減輕公司運營壓力。
2020年2月13日,該公司開始復工生產,醫療輸液器復工兩條生產線,增加防護服和醫用口罩生產線,一線工人130人,投入專職防控人員30人,防控工作實行3班制、24小時不間斷,有效降低了防疫風險,未出現一例員工感染問題。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協助企業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實現有序復工和安全生產的案例。如何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的同時,盡快復工復產確保防疫急需物資生產供應,是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本案律師根據國家和河南省相關法律政策,緊密結合公司實際,協助公司制定分批返崗和安全用工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積極協助企業爭取落實扶持政策,幫助企業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的前提下,安全有序開展防疫物資生產。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二
律師服務保障上下游產業鏈復工復產
【關鍵詞】合法性審查 “一對一”服務 建材產業鏈
【案情概況】
新型建筑材料生產和加工業是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的重要產業,宿遷市和泗陽縣黨委政府對相關企業復工復產高度重視。根據江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統一部署,宿遷市律師行業黨委成立“防疫工作法律服務顧問團”。顧問團團長周業莽律師帶領律師深入泗陽縣建材企業,調研了解復工復產急需解決的法律問題,積極提供公益法律服務,助力建材上下游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一是加強決策合法性審查。參與宿遷市住建局《宿遷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監管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合法合規性論證,協助泗陽縣住建部門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建材企業復工指南》。
二是加強政策解讀。組織專業律師通過微博、微信等,就建材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開展線上解讀,確保建材企業和工人及時知悉掌握政策法規。
三是建立律企對接機制。為建筑材料生產和加工企業“一對一”指定律師,明確服務流程和服務內容;幫助泗陽縣建材企業制定《疫情期間建材企業合法復工規則十條》;通過視頻會議,幫助企業填寫復工申請表、復工前職工健康統計表、消毒防疫記錄表等文件;協助企業起草調休調假實施辦法等用工管理制度和復工通知書、復工證明等格式文本;向工人耐心細致解讀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用工政策,穩定工人情緒,防范矛盾糾紛。
在顧問團的幫助下,截至2月11日泗陽縣共有74家建材生產和加工企業經過審核驗收后復工復產,返崗員工達到1.2萬人,截至2月24日泗陽縣15家混泥土企業和3家砂漿企業基本復工復產,確保了重點在建項目的原材料供應。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協助上下游企業復工復產、幫助產業鏈恢復的案例。上下游企業復工復產不同步、供應鏈運轉不暢,是企業復工復產要解決的難題。本案中,為幫助泗陽縣上下游企業產能同期形成、地區產業鏈有效恢復,司法行政機關、律協、律師三方聯動,組建專業律師團隊,從加強政府決策合法性審查和政策解讀,到“一對一”對接企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為當地建材上下游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了精準便捷的法律服務,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三
協助企業依法穩妥解決勞動合同問題
【關鍵詞】勞動合同變更 在線協商
【案情概況】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擁有職工720人,北京子公司127人。受疫情影響,該公司資金鏈出現巨大壓力,其財務部門提出擬通過變更工資支付日緩解資金壓力,并就此問題咨詢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黃新發律師。黃新發律師認真研究后提出,根據該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于當月16日預發,在次月依員工的出勤、休假和考核結論扣減相應科目,如果公司擬變更工資支付日,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
針對上述情況,黃新發律師與該公司人力、技術、工會等部門多次會商后提出解決方案,即由公司技術部門編寫“公司用工調查問卷”小程序向全體員工推送,要求各部門督促員工在線提交是否同意變更工資支付日的意見,同時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工會向提出異議的員工提供在線答疑協商,爭取員工諒解同意。該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15時發放在線調查問卷,截至當日20時僅有1名員工勾選不同意項,基本完成了與全體員工的協商,對勞動合同進行了在線變更,有效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協助企業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緩解復工企業資金壓力的案例。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產生資金鏈壓力,面臨延遲支付員工工資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案公司要變更工資支付日,涉及勞動合同變更,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本案律師根據公司實際,通過公司技術部門設計線上調查問卷發放給員工填寫提交的方式,既快速與幾百名員工達成了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也留存了員工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的電子證據,依法解決了企業復工復產后面臨的實際困難。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四
適用不可抗力規定妥善處理合同糾紛
【關鍵詞】不可抗力 合同糾紛
【案情概況】
四川自貢某大型彩燈企業(以下簡稱“彩燈企業”)與某外地企業簽訂了元宵燈展承攬合同。受疫情防控影響,燈組制作和安裝工作自2020年1月28日停工,當時燈組制作和安裝已完成80%,外地企業已支付50%的燈組制作款。由于彩燈企業在元宵節前難以復工并按約定完成燈組制作安裝,外地元宵節燈展也因疫情影響難以舉辦,彩燈企業與外地企業就燈組制作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
四川德途律師事務所公益服務團隊接到彩燈企業咨詢后,立即視頻連線企業工作人員,詳細了解基本情況和雙方爭議焦點,并組織律師對不可抗力相關法律規定及適用問題進行研究。經認真研究合同法相關規定,全國人大、最高法的指導意見,以及非典期間類似案例等,德途所律師提出,根據疫情防控措施對本案合同履行產生的影響,在本案中疫情防控措施構成不可抗力,彩燈企業對于其難以繼續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形,應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及時通知外地企業,經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對于已完成的燈組制作安裝費用,外地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價款。德途所律師協助彩燈企業起草了相關法律函件,并積極參與合同雙方協商溝通,通過釋法明理,最終促成彩燈企業與外地企業達成協議解除合同,外地企業按實際工程量支付燈組制作安裝款。
【案件評析】
本案是律師適用不可抗力規定,協助企業妥善處理合同糾紛的案例。四川自貢燈會是自貢市經濟文化一體發展的重要產業,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一些彩燈行業產生了合同糾紛。本案律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疫情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是否構成不可抗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本案中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彩燈企業無法繼續履行燈組制作安裝的合同義務,外地企業也無法如期舉辦燈展,可以適用不可抗力相關規定,同時采用調解的方式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有效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五
推動在線調解助力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關鍵詞】在線調解 矛盾化解
【案情概況】
2017年至2018年,安徽兩家建材公司(以下簡稱“兩建材公司”)與中國某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共簽訂三份買賣合同,約定由兩建材公司向建筑公司在溫州承建的項目提供直螺紋套筒、管材和零星材料等建材。截至2018年底,溫州項目尚未完工,但建筑公司已停止接受兩建材公司供貨且拖欠貨款共計120萬余元,兩建材公司多次向建筑公司催要未果,遂于2019年底向合同約定的管轄法院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并委托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王昊律師擔任代理人。
豐臺法院原定于春節后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現場調解,但受疫情影響,豐臺法院與王昊律師聯系擬取消現場調解,待疫情結束后再重新組織。王昊律師當即與豐臺法院溝通,提出春節前兩建材公司就基本沒有業務,春節后受疫情影響兩建材公司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該案結果直接關系到兩建材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和后續復工復產,請求豐臺法院通過在線調解方式及時調處糾紛。豐臺法院采納了王昊律師建議,將原被告雙方及代理人拉進微信群,組織原被告雙方在線上對賬、進行證據交換并在線調解。最終,在豐臺法院的主持下,兩建材公司與建筑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對于建筑公司拖欠的120萬元建材款,由建筑公司先給付50萬,剩余款項于2020年9月前給付。當天下午,兩建材公司就收到了建筑公司通過電子銀行支付的首筆50萬元貨款。王昊律師的建議和做法得到了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作為幫助中小微企業化解矛盾糾紛的戰“疫”典型案例,在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宣傳報道。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協助企業申請法院在線調解,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的案例。兩建材公司向豐臺法院起訴后,受疫情影響原定的現場調解無法如期進行,如推遲調解,兩建材公司資金不能及時回籠,不僅影響職工工資發放,還將影響兩建材公司復工復產,涉及兩公司生存發展。王昊律師提出在線調解建議并得到法院采納,幫助企業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緩解了兩公司資金壓力,在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員工穩定的同時,也為兩企業后續復工復產提供了資金保障,幫助兩家企業渡過難關。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六
法律咨詢幫助小微企業防范融資風險
【關鍵詞】融資風險 網絡詐騙
【案情概況】
2020年2月18日,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張紹明律師接到江女士法律咨詢。經了解,江女士經營的一家小微企業準備復工復產,急需10萬元資金周轉,但受疫情防控影響,難以向銀行申請貸款。正當她為資金發愁時,在QQ上看到一則廣告,聲稱“為幫助企業復工復產,解決融資困難,上海某公司可以提供低息無抵押貸款”。于是江女士通過網絡平臺簽訂了《互聯網金融借款合同》,申請網絡貸款3萬元。當江女士準備按照該公司要求繳納10%手續費時,又收到該公司來電,表示如其在該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萬元,信貸額度可提高至20萬元。江女士感覺不對,拒絕支付款項,對方公司遂通過電話和短信威脅,聲稱江女士未按約定匯款構成犯罪。
張紹明律師接到江女士咨詢后,認真審查了手機截屏資料,并綜合其近期收到的多個類似咨詢,初步判斷是網絡金融詐騙。張律師立即告知江女士不要向對方支付任何款項,同時通過微信發出風險提示,詳細分析網絡詐騙的慣用手段、識別方法、社會危害以及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等,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這一提示在微信群引起高度關注,并及時阻止了另1位男士匯款。
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緊急編發《企業老板需注意:復工復產后網上騙子多,資金緊缺要當心網貸詐騙》文章,在律所官方網絡平臺和互聯網上發布,提示中小微企業謹防網絡詐騙,防范融資風險。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通過法律咨詢及時發現并幫助小微企業防范網絡詐騙風險的案例。目前各地企業陸續復工復產,一些中小微企業急需資金周轉,但受疫情影響存在融資難問題,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通過網絡發布虛假信息實施金融詐騙。本案律師通過法律咨詢,及時發現并采取措施幫助小微企業防范融資風險,同時積極發揮專業優勢,主動面向小微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提升小微企業法治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七
幫助破產企業依法恢復生產經營
【關鍵詞】破產企業 資產處置 防疫物資生產
【案件概況】
上海某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已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上海市金石律師事務所擔任其破產管理人。疫情期間,該所馬曉旻律師發現該公司有庫存的35萬只醫用一次性口罩,立即向法院申請緊急處置該批口罩并獲得許可。為嚴格依法處置債務人資產,金石所連夜制定《口罩資產緊急處置方案》,根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非現場表決”決定,于1月22日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微信等方式將《方案》送達70名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及其他債權人征詢意見,并在當天完成表決。《方案》通過后,在市場監管部門指導下依法穩妥緊急處置了35萬只醫用口罩。
同時,為充分利用該公司生產條件服務疫情防控大局,馬曉旻律師團隊著手幫助企業復工復產。金石所積極尋求引入新的合作方,通過綜合考慮資金保障能力、生產經驗匹配度等因素,最終確定某食品生產集團為復工復產合作方,研究制定了合作方案;同時加強與市場監管、稅務、消防等部門溝通協調,幫助該公司逐一落實各項復產要求,會同合作方用最短時間完成設備修復調試、員工招聘培訓、原材料采購、廠區疫情防控等工作。金石所通過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就公司復產決定征詢債權人意見并獲得所有債權人同意。2月10日,法院作出決定,準許該公司恢復口罩生產線,2月11日第一批生產原料入庫,2月12日生產線試運行,2月13日正式恢復生產,金石所僅用10天就完成了該公司醫用口罩生產線的復產工作。
【案件評析】
本案是律師幫助破產企業緊急處置防疫物資并恢復生產經營的案例。35萬余只庫存口罩緊急處置,屬于債務人重大財產處分行為,雖然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本案律師堅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確定的“非現場表決”方式通過了資產處置方案,依法快速處置了庫存防疫物資。同時,本案律師事務所認真履行破產管理人職責,加強與法院、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債權人、股東、企業職工等各方面的溝通協調,幫助企業引入新的合作方,依法履行復工復產程序,既為疫情防控作出了貢獻,也盤活了破產企業資產,保障了債權人合法權益,實現了“多贏”。
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案例之八
協助防疫物資企業依法解除財產保全
【關鍵詞】防疫物資 解除財產保全
【案件概況】
北京某制藥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公司”)與上海某藥業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公司”)因《項目合作協議》發生糾紛,北京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公司以同一事實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20年2月14日,北京公司緊急聯系北京市威正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稱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據上海公司申請,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凍結了北京公司的銀行賬戶。北京公司因具備潔凈車間,疫情期間被政府確定為防疫口罩定點生產企業,其公司賬戶需接收應急資金用于采購生產設備、原材料進行生產,情況十分緊急。威正所得知到上述情況后,立即組織律師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2月15日,威正所牛宏洋律師協助北京公司向昌平區人民法院、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材料,將北京公司被確定為防疫口罩定點生產企業以及賬戶被凍結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緊急反映給兩家法院。2月17日,牛宏洋律師協助北京公司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將案件移送至先立案的昌平區人民法院審理。因情況緊急,2月18日昌平區人民法院通過北京云法庭進行互聯網庭審,牛宏洋律師作為北京某制藥公司代理人參加庭審,向法官陳述了在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解除北京公司財產保全措施使其盡快恢復生產,確保防疫物資供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昌平區人民法院遂于當日將相關情況反映給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牛宏洋律師又協助北京公司將生產許可、銀行電子回單、預算撥付憑證、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在線提交給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當日下午,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即解除了對北京公司賬戶的財產保全。目前,北京公司已恢復防疫物資生產能力,正全面安排生產保障防疫物資供應。
【案例評析】
本案是律師協助企業解除財產保全措施,確保防疫應急物資生產的案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通知精神,“對明確專用于疫情防治的資金和物資,不得采取查封、凍結、扣押、劃撥等財產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本案律所接到企業緊急求助后高度重視,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指導意見,協助企業開展法律論證,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積極協調北京、上海兩地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幫助企業解除財產保全,助力防疫物資供應企業盡快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