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嚴打”斗爭中加強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郵電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嚴打”斗爭中加強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郵電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郵電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嚴打”斗爭中加強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郵電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嚴打”斗爭中加強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1990年8月8日,郵電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郵電管理局:
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郵電部召開全國電話會議,部署開展加強防范、嚴厲打擊處理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犯罪活動斗爭以來,各地公、檢、法機關和郵電部門,在地方常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密配合,通力協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防范,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收到了發案有所下降、破案率有所提高、阻斷通信時間和經濟損失有所減少的可喜成果。據統計,電話會議之后的8個月與會前8個月相比,發案率下降了6%,破案率提高10%,被盜電線電纜減少44.5%,直接經濟損失減少2.3%。總的來看,電話會議后,對發案上升、通信安全遭受危害日益嚴重的趨勢有所遏制。但是,目前通信線路治安狀況仍較嚴重,今年上半年共發生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案件1600多起,阻斷通信1270萬路分,直接經濟損失550萬余元,與去年相比,發案雖然基本持平,但阻斷通信時間增加300多萬路分,上升43.9%,經濟損失增加110多萬元,上升24.9%。這說明,打擊盜竊通信線路犯罪活動的任務仍然繁重。
根據中央政法委員會的部署,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開展的嚴厲打擊嚴重犯罪分子的斗爭,已經把打擊盜竊破壞通信設施的犯罪分子列為“嚴打”重點對象之一。各地公、檢、法機關和郵電部門要在這次“嚴打”斗爭中,同心協力,進一步加強對盜竊破壞通信線路案件的查處工作,更有力地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和全網通信的暢通。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強偵破工作。對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案件特別是對發生的大案,當地公安機關要及時組織力量開展偵破。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廢舊物資收購站、點的檢查,堅決查處非法收購的商販,以堵塞銷贓渠道。各級郵電部門要積極支持破案工作,為破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二、依法嚴懲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犯罪分子。各級檢察機關和法院,對于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快捕快判。為了依法嚴懲為牟取暴利,盜竊通信設備,破壞通信線路的犯罪分子,各級法院和檢察院要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90年7月10日《關于依法嚴懲盜竊通訊設備犯罪的規定》,即:“盜竊通訊設備價值數額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破壞通信設備罪的;或者盜竊通訊設備價值數額較大并構成破壞通信設備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通訊設備,價值數額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從重判處”。為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要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公開宣判,以案講法,使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國法。
三、廣泛開展護線宣傳,大力組織護線聯防。這是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重要措施。要運用各種形式,聯系實際,經常而廣泛深入地開展護線宣傳,使廣大群眾懂得通信線路是國家的重要設施及其作用,了解國家保護通信線路的有關法律法規,主動保護通信線路和同盜竊破壞通信線路的犯罪分子作斗爭。
護線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大力組織和依靠群眾開展護線聯防。各地可以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逐級建立護線領導小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本省(區、市)的群眾護線工作,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切實依靠人民群眾保護通信線路的安全。對于護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以推動群眾護線工作的不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