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云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
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臨人字〔2019〕14號
各縣、自治縣、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市級各有關單位:
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來,各代表建議辦理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執行代表法和代表建議辦理相關規定,按照《臨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切實落實“五級責任制”和“五定要求”,建議辦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顯著提高,建議辦理的實效性進一步增強。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等10個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10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單位繼續發揚成績,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提高代表建議辦理質量和水平。各承辦單位要以先進為榜樣,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注重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溝通,不斷改進辦理工作方式方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更加規范、富有成效地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助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附件: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單
臨滄市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