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定
(2020年2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下,在省委、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我市和全國、全省一樣,眾志成城、團結奮戰,全力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經過艱苦努力,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為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重大決策及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上來,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不誤”,統籌推進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執行中央及省委、市委關于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遵循依法依規、科學防治、精準施策、有序規范、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原則,緊緊圍繞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總目標,堅定信心、強化舉措、協同推進,毫不放松抓緊抓細防控工作,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增強必勝之心、責任之心、仁愛之心、謹慎之心,切實做到外防輸入無漏洞、內防擴散無死角,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太原陣地”,當好首都“護城河”,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二、堅持依法防控。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加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執法力度,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不與憲法、法律、法規基本原則相抵觸的前提下,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排查、隔離觀察、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方面,采取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
司法機關要依法追究個人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居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者的法律責任,依法嚴懲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要全面加強輿論引導,加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力度,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
三、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準確分析判斷疫情形勢,精準制定防控措施,認真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防控要求和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救治要求,全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管控,建立重點人員動態臺賬,對重點地區來并人員強化管理,所有外地來并人員應自覺到社區登記,按要求配合社區和基層醫療機構接受醫學觀察管控。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群防群控。加大對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等重點場所的監管和衛生學處置力度,加強源頭防控。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等重點部位的綜合管理和保障,加強現場處置,維護好醫療、隔離秩序。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對本單位疫情防控負有主體責任,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對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要場所、重要設施嚴格管控,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對醫務人員的保護、關心、愛護,盡快出臺關心關愛參加一線戰斗醫務人員的具體政策,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做好舒緩壓力、生活保障、必要休整、精神鼓勵等工作。要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為醫務人員和患者創造良好診療環境。
四、全力支援湖北和武漢。全市要堅決服從中央及省委、市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樹牢“武漢勝則湖北勝、湖北勝則全國勝”的全局觀念,加強對我市支援湖北醫療衛生隊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及時選派優秀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切實加大對口支援力度。
五、加強疾病防控體系建設。立足當前,放眼長遠,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和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在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等方面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全面提升我市疾病預防控制服務能力、公共衛生安全保障能力、處理重大急難險重任務應對能力、公共衛生科學研究能力,以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推動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持續發展。
六、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統籌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全面落實我市《關于科學有序加快推進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力保障企業生產鏈和城市生活鏈。要精準幫扶企業,及時幫助解決員工返崗、原料供應、交通運輸、人力招募、防疫物資配備、生活物資保障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嚴格防疫舉措,督促企業落實內部防控機制,堅決防止因返工人員流動造成疫情輸入擴散。抓緊解決影響春耕備耕的突出問題,組織好農資生產、流通、供應。加強對市直單位機關干部組成的突擊隊的管理,充分發揮他們在社區疫情防控一線和規上企業的幫扶作用。
全市各類企業要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加快產能恢復,高度重視復工復產期間的疫情防控,落實防控措施,優化生產流程,減少人員流動,降低疫情輸入風險。復工復產相關信息、重大情況按照屬地原則及時上報,突發疫情做好應急處置。
七、制定落實政策措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的要求,及時制定措施,確保對沖措施落地見效。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我市實際,抓緊制定落實《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市發改、科技、工信、財政、人社、住建、商務、市場監管、審批服務、金融辦、外來投資、稅務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精準幫扶受影響較重行業和企業紓困解難,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建立綠色通道,加強協同辦理,推動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帶來的影響。
八、全面落實“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委落實“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部署,認真對標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任務和主要指標,深入分析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精準梳理完成目標任務的短板和弱項,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性措施,努力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深入實施工業強市、人才興市、環境立市、創新驅動、軍民融合、城市“雙修”、鄉村振興等重大發展戰略,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千方百計做好民生工作,穩定就業,辦好教育、醫療、文化等社會事業,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切實加強人大監督。市、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深入貫徹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認真落實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立足人大職能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要求,圍繞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履職盡責。督促“一府一委兩院”認真落實法定職責,及時開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聽取疫情防控工作專項報告,加強對本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各級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全面履行代表職責,主動亮身份、當先鋒、作表率,積極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在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雙勝利中作出積極貢獻。
十、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