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七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的決議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七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的決議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常委會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七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的決議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七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的決議
(2020年4月24日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市七屆人大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城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補選的晉昕代表,澤州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補選的王震、梁紅兵、賈曉娥代表,陽城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補選的姚遜代表;陵川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補選的張樹森代表;沁水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補選的竇書瑾代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確認其代表資格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城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補選的劉鋒代表,澤州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的趙沂旸代表,澤州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補選的王志忠代表,晉城軍分區軍人大會議選舉的李宇、宋彬代表,調離本行政區域,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澤州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的馬邦勝代表病故,其代表資格自然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