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 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 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 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 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2020年4月30日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為了切實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物和生態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從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維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部門責任和屬地責任,切實做好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工作。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應當做到: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河南省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三)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因科學研究、疫源疫病監測、人工繁育、醫藥利用、公眾展示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制作的食品,不得發布含有宣傳、誘導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內容的廣告。
餐飲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名稱、別稱、圖案等制作招牌或者菜譜招攬、誘導顧客。
商品交易市場、網絡交易平臺、餐飲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不得為非法出售、購買、運輸、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提供場所、平臺或者其他交易服務。
四、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建立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執法管理責任,配備與目標任務相適應的工作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體效果。
市、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野生動物救護工作機制,積極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按規定建立收容救護站點,接收和處理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五、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采取多種方式,組織開展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知識教育。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志愿者開展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宣傳活動。
全社會成員應當自覺增強生態環保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革除濫用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應當建立健全舉報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決定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對于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七、對違反本決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
(二)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的;
(三)明知行為人從事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交易、消費的條件、場所或者其他服務的;
(四)為違法交易、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發布廣告的;
(五)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制作招牌、菜譜,招攬、誘導顧客的。
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保護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要提起公益訴訟;要及時曝光涉及野生動物領域的重大案件,切實增強威懾效果。
九、負有野生動物管理保護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決定未作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應當把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作為監督工作重點,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共同推進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本決定全面貫徹落實。
十二、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依照本決定做好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工作。
十三、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