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0〕11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于呈請批準《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送審稿)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著力匯聚知識型人才、發展知識型經濟,打造知識創新高地,大力吸引國際創新人才,深入推進開放合作,更好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需要。
三、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銜接國土空間規劃,依據《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實到位。《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協調和指導,在項目安排、政策實施、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協調解決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商務部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動《規劃》目標任務落實。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