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楊景海檢察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以推進檢察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為主線,以“四大活動”為抓手,堅持“鞏固、深化、提升”,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